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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路別走喔!
發起人 anan7777      2014-11-15 16:51:14 IP:1.34.37.***
桃市議員候選人葉鄭秀蘋夫妻 涉賄選交保 2014-11-14 12:56

分享: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1票3000元買宗親票,無黨籍桃園市議員候選人葉鄭秀蘋、丈夫葉明清涉買票各以30萬元交保,77歲競選總部主任葉斯威羈押禁見。56歲葉鄭秀蘋為現任中壢市民代表,市議員初選未獲提民進黨提名,改以無黨籍參選到底並於9月2日完成登記,被檢舉在今年6到10月期間,依照葉姓宗親會中壢分會名冊,委由競選總部主任葉斯威負責,按名冊前往宗親住處發錢買票、每票3000元,要求在市議員選舉當天支持葉鄭秀蘋,有時葉鄭秀蘋會陪同前往或是在外等候,初部估計收到錢的有20多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錦宗13日指揮桃園縣調站、中壢警分局,搜索葉鄭秀蘋位於中壢市建國北路的競選總部、環北路公司兼住處及葉斯威住處,傳喚包括葉鄭秀蘋夫妻、葉斯威、公司會計、宗親等24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知葉鄭秀蘋夫妻各30萬元交保,葉斯威羈押禁見;有宗親坦承拿到買票錢,偵訊後陸續繳回不法所得。
回應者:!!!???      2015-01-13 00:23:33 IP:114.34.30.***
今年要重抽簽
因為一直都是黑箱作業
您也許沒時間留意
某些特殊住戶
每年的位置都一樣
沒…………動…………過…………
神奇吧!!!!!
回應者:Ady      2015-01-09 08:54:50 IP:42.75.249.***
關於機車位抽籤的問題,想提議是否維持不動,既然還有空位,為何每年都要重抽?
回應者:歐歐歐歐歐歐      2014-12-27 15:24:29 IP:114.45.153.***
我們已經幫妳們確認開會內容和公佈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也不是一訛傳訛是無風不起浪。
回應者:goodjob      2014-12-20 12:31:12 IP:114.34.30.***
業工作人員的車為什麼要停在我們大家的機車位?
這樣住戶沒有停車位?
這算什麼?
剛開始,工作人員是自行找車位的
不知前任的主任怎有那麽大的權利?
那他們停的位置為什麼不用付租金???
請管委會收租金,一視同仁。
回應者:shift999      2014-12-19 14:24:29 IP:114.34.30.***
試問當初開會公告內容是不符合,但是如有異議難道住戶不能提出抗議嗎?況且之前年繳合約並沒有訂定什麼優惠內容也沒有註明:如有半途不租賃不可退費的合約或是公告

因為這一次開會很突然說機車位租賃不退費,也沒有一個緩衝期就決定,這樣不是造成所有住戶困擾嗎?機車車位租賃住戶有些只是短租也不行!真的認為這不是為社區好而是為社區製造困擾!為何有此變動,你或許可以去問問總幹事管委會人員!

你說的第二點有哪些住戶沒有繳2400呢?請有證據再說這些話,大家一樣租機車位每個月就是200何來不公平![
回應者:shift999      2014-12-19 14:06:29 IP:114.34.30.***
聽說聽說.....很多事情就是聽說一訛傳訛,如要確認何不問問總幹事或是委員呢?
回應者:shift999      2014-12-19 13:15:35 IP:114.34.30.***
是……還好
假使真是有心人士要攻擊大家或許不知道 !
畢竟大家看到的都是一面
是否該留任請住戶或是委員大家決定 !
很多住戶都會說權益權益權益 ,何不住戶開會就到達現場聆聽給意見 ,只要出發點是為社區好基本都好吧 !
回應者:!!!!!!!!!!      2014-12-16 12:39:37 IP:114.25.159.***
聽說有關會議紀錄,11月27日的會議紀錄並非實際開會內容,我也覺得很無奈。
回應者:!!!!!!!!!!      2014-12-16 12:39:32 IP:114.25.159.***
聽說有關會議紀錄,11月27日的會議紀錄並非實際開會內容,我也覺得很無奈。
回應者:小米      2014-12-16 12:15:45 IP:114.25.159.***
會議的內容和公告內容有些是不一樣的,有些公告內容並不是會議所表決的內容,而且表決的內容也未必會去執行,例如九月份開的會議有住戶提議總幹事搬到大廳,為了社區的安全,會議表決通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任何進展,還有機車位的事情,ㄧ、為甚麼每年機車位有些住戶都在固定位子不動,二、機車位年繳2400元,有些住戶並非繳費2400元,對於年繳2400的住戶不公平,三、原先住戶去詢問機車位,總幹事說沒有,後來11月份又跑出2個機車位子,以上這三項大多住戶不了解。
回應者:kk      2014-12-15 20:59:50 IP:114.34.30.***
這PO文,我仔細看......
這只是截取報上的文章,並無加入任何個人的文字耶!
還好吧!
這個標題也是警示而已,並沒有人身攻擊.

委員雖是志工,但也是自願服務的
如果是個人因素......
那是不是不要再做比較好?
這會有某些爭議吧!

如果所有事情都只由委員們關起門來決定,那我們住戶的權益在那裡?
委員們是不是要公開說明,只有公告,而且內容很怪,都不知道現在有幾個委員?
我們的錢還有安全現在是誰在管啊?
回應者:shift999      2014-12-09 15:35:24 IP:114.34.30.***
標題就是有引人注意的意味,版主是不是該去跟管委會的委員舉發請委員們訂定條約,是否該讓其委員在擔任目前職務,由管委會去決定!名聲po此文章的人就是攻擊對方名聲,
固然人總會做錯事情,人情留一線,由個人去處理,如關係到社區請由社區委員去表決該如何處理接下來的事務。
回應者:kingda      2014-12-05 15:09:42 IP:114.25.154.***
如果他,只是我們住戶的話還好,如果他,是我們的主委的話就值得我們深思,也許他考慮很多因數,他才會PO這個文章給我們住戶警惕吧!更何況網路報紙都有,所以我各人認為應該讓我們住戶知道,我們選出來主委的行為吧!也不應該把他認為是八卦或政治,這關係到我門社區的名聲和財務安全,這樣還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回應者:shift999      2014-11-29 16:18:44 IP:114.34.30.***
PO此文章是何居心?這是個人行為不需要在這邊PO給大家討論吧!試問那.....誰家發生任何事,版主是不是都要一一上來PO文章呢?何必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這樣你會很開心嗎?討論討論是讓大家討論社區有什麼地方要改進,不是討論政治不是討論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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