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第三屆管委會應移交之硬碟終於出現了! |
發起人 elliotchen
2013-04-26 00:47:51 IP:114.32.91.*** 我是新任委員,以前申請本討論區住戶資格一直被前任版主沈君豪阻擋,直到今天換了版主,才能上來看內容與回覆.(我該給的資料電話戶號都給了也無法被核准,今天才發現還有一百四十多筆待審核中,包括前任好幾位委員,以及現任主委.大家都被沈君豪版主擋在門外.我們要寬恕他!) 管委會會走到揚言提告沈君豪這步,其實也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前任監委沈君豪(C棟委員代理楊淑瑜)在三月三十一日第三屆管委會與第四屆管委會交接時,一直拖延不將其保管之印章,備份硬碟清楚移交.所有新任委員與社區經理,從下午六七點一直等沈監委到晚上九點五十分沈監委才出現.(因為我們新主委已經放話十點一到,他若拒不交接立刻報警.告他侵占)出現後還要求要發言直到十點十分,所有委員要求他停止發言立刻交接.他卻只交出印章,聲稱該硬碟交給前任已離職之齊家物管吳經理. 隔日吳經理回覆並未拿過該硬碟,一直到四月十七日委員會開會都無法交接完成. 因為先前每次換物管公司或是電腦毀損更換,都會造成資料遺失,所以從社區最初的財務資料全在備份硬碟中.目前物管公司使用的電腦中,已經找不到早期的財務資料. 若因無此硬碟造成社區無法追討早期欠繳之三百多萬管理費,管委會當然要求損失造成人沈君豪賠償.而前任主委則要負起委員會無法移交之責任. 這一切都由沈君豪一人造成,其他監委財委有何責任? 這期間所有委員為此硬碟傷透腦筋,沈君豪還叫我們自己去辦公室找一找,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一下子說交給吳經理,一下子說在辦公室,一下子又說遺失了,最後又從家裡拿出來了?到底是說謊?還是頭腦不清楚?還是蓄意侵占?只有他心裡知道了! 很高興昨天沈君豪已經交出備份硬碟.事情總算落幕.他也大聲放話,要寫存證信函給管委會,要求管委會道歉.否則要告管委會誣告.我個人覺得很好笑,歡迎他來提告!到時候就知道是誰誣告了! 對這種不合作不守法的委員,若不是委員會強勢揚言提告,您覺得硬碟會交出來嗎?還是新任主委有氣魄,依法行事不敷衍了事息事寧人!我們委員一定會支持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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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dam
2013-05-14 20:25:17 IP:220.135.248.***
備份硬碟找到了, 那資料呢 ?? 後續動作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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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lliotchen
2013-05-02 10:27:59 IP:114.32.90.***
社區就像一個小國家,社區住戶除了希望社區安全舒適美麗之外,公平正義與透明的管理制度也是大家所期待的!管委會應朝這方向努力! 就像我們看到罪證確鑿的林益世被輕判,邦無道.....人民不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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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3-05-02 00:08:02 IP:67.164.26.***
合法化、制度化、透明化是一致的概念不同面相的表述。也是現代化管理的「必要」條件。e-化是不可逆之趨勢,也是現代化的工具,其中就函藴了自動化、自主化的意義。 我期待摩納哥的財報也透明 e-化。住戶可隨時看到社區動態又合理的開銷。我們才可能真正依程序正義,建設社區,並為社區合理地開源節流。 *我們不想看到現代化的大廈用掃把掃地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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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uangtc
2013-05-01 23:21:14 IP:114.32.91.***
我建議新住戶到物管櫃檯報到填寫住戶資料時,物管只要確實審查住戶身分是區權所有人,就請他填寫上網資料,而直接將住戶資料轉交版主建檔,現在都已經是e化的時代,任何資訊都要透明,處理事情也才能快速有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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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dam
2013-05-01 08:34:18 IP:180.218.196.***
所以第四屆主委,財委,監委可不可以說個日期,在何時可以弄清楚欠繳管理費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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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lliotchen
2013-04-30 18:32:15 IP:114.32.90.***
管委會需先清查我們手中的欠繳資料是否正確,否則走上法律程序,才發現我們的資料是錯誤時.對住戶與管委會都會造成大傷害! 這屆管委會一定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依法追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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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dam
2013-04-27 09:07:15 IP:114.32.94.***
備份硬碟出現了, 所以之前管理費沒繳的住戶資料有了 ?? 300多萬的未繳管理費可以追討了 ??? 管委會應該給住戶一個安心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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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09081
2013-04-26 14:02:43 IP:119.77.254.***
龐先生真的說中我們心中的話了,第三屆管委的確做了很多不符合住戶期待的事,例如迎賓廳售票一事,到現在仍然不改善,當初提議此案的人為了體恤保全要交管沒時間處理金錢,硬是罔顧住戶的需求,但是現在的情況保全做交管是有一搭沒一搭的做,甚至於好幾次有車擋在車道上保全都不知道,其中有一次擋車的車主竟然直接嗆司機就是要擋你怎麼樣,我們下車後跟保全反應,他說他有看到,可是為何不處理呢? 所以請第四屆的委員好好處理第三屆的奇怪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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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csu
2013-04-26 11:36:07 IP:67.164.26.***
「現任主委能依法行事並有執行魄力。」 +1 期待社區入正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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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venetia
2013-04-26 09:36:56 IP:122.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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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nnp
2013-04-26 09:09:11 IP:114.32.90.***
現任主委能依法行事並有執行魄力,這是社區很久沒有的新氣象,在此為大家打氣加油, 但我在這還是提醒四件事: 1.沈前監委究竟是忘了還是故意不得而知, 但第三屆委員確實有些怪怪的人, 是否該把第三屆所有決議與執行案件,全部review一遍, 一方面自我做交接了解,另一方面不適宜的規範就該修正. 我看到最大的問題就是凡事並非以住戶為中心也非以服務住戶為本,處處為方便物管,限制住戶,為什麼不讓物管麻煩些, 寧願麻煩住戶? 錢有少付嗎 2.談到錢, 台灣薪資20年沒漲, 本社區的物管費用一年間卻涨了150萬以上,服務品質有好嗎? 是住戶都當了冤大頭,還是有人拿了好處,該查一查 3.上屆財委,本屆也是財委,訴說平日犧牲個人時間, 不眠不休地, 親自作帳, 在區權會上博得大家的掌聲,並表達願意繼續服務社區也獲的連任. 但實際是錯的, 管委會的職責是監督, 物管是執行單位, 如果親自跳下去作帳, 球員又兼了裁判,那財務報表到了主委處是簽還是不簽,有人說物管就是做不出來啊,那就要問物管評選的時候有說做不出嗎, 物管管理辦法依合約可以罰錢, 有罰嗎? 罰的錢拿來請會計事務所專案幫社區作帳, 這才是解決之道, 也不會讓大家啟疑竇, 財委跳下去幫物管作帳,帳如果有問題物管敢坑嗎? 希望本屆能改掉此一亂象 4.Elli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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