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公平與正義 |
發起人 3393
2013-01-09 12:10:06 IP:114.36.109.*** 102/1/03的社區管委會議中第二岸區全大會召開參加出席者獎勵300元車馬費(流會則無)不含委託,須會議成立於會後發放,參加出席者需為區分大會所有權人 此決議案不符合公平與正義的原則,這個決議是以戶為單位並不以坪數為單位,如果EF棟有人擁有13/14/15坪有2戶或3戶以上,如此一來就比ABCD棟的人領的車馬費還多,難道管理費是以戶為單位嗎??所以這個議題的通過是不公平,但此議題13個委員中竟有11位同意,這個議題的決議公平在哪裡?? 前幾屆是加送VIP的點數(沒時間限制)但也是以坪數計算,雖然不一定大家都使用的到但至少達到公平原則 改變方式這難道不是自肥嗎??且委託這也不可領,社區很多是住國外的,前幾屆只要是委託投票即可領點數VIP卡,但這次是不准的,平時委員開會時也有委託表決就不算數嗎?? 我們這屆委員想到甚麼就做甚麼隨心所欲,完全沒做前後思考與規劃 |
|
回應者:gin
2013-01-16 12:15:41 IP:119.129.79.***
這是一項荒唐的決議 |
|
回應者:gin
2013-01-14 11:39:05 IP:119.130.240.***
主委,監委,財委 你们都看到 pcman 說話了 你们要檢討,為何出差錯 知錯就要修正 不修正是在與住戶挑站公權力 pcman 支持你再出來當委員 社區就是須要你懂法的人來監督委員 |
|
回應者:gin
2013-01-10 11:05:27 IP:114.32.91.***
對(主委)(財委)(監委)(環委)(安全委) 氣忿難消 |
|
回應者:gin
2013-01-10 10:51:59 IP:114.32.91.***
沒錯 pcman 管委少了你,伸張正義的人都沒人了 此次管委會委員做事只有2個字形容 (亂來) 公告知補正案 http://myh 行政程序完全不對,是在欺騙住戶,物管蕭副理該負責任(你最好看到此篇) |
|
回應者:ecsu
2013-01-09 23:26:55 IP:67.164.26.***
|
|
回應者:E棟pcman
2013-01-09 22:49:12 IP:114.32.94.***
1、「鼓勵住戶出席區權會加發公設使用點數案」當時係提交臨時區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後才實施的,且只按坪數發放公設使用點數,基本符合公平比例原則,又不會直接增加社區公共基金的支出。 2、第三屆管委會「出席區權會議者獎勵300元」議案,此案不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社區規約中,對於管理費支用範圍的規定,也沒打算提交區權會決議,已超越管委會的職權,係屬無效的決議案。 3、管委會若執意蠻幹恐將惹上刑責。 |
|
回應者:Adam
2013-01-09 18:00:20 IP:220.135.248.***
+11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