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理周林
2012-02-17 11:20:38 IP:115.82.128.***
最近一次的臨時會中 有個議案是
臨時動議:
【提案一】提案人: 沈副主委 義源
案 由:舉辦舞蹈教學活動。
說 明:有關爵煌舞蹈學苑 謝老師,願意以優惠價格至社區韻律室開班教舞,並歡迎住戶報名參加,預定有15人參加即可開班。住戶報名須扣場地使用點數,請管委會決議在教學使用時是否予以優待或減免?
決 議:依社區社團成立及輔導辦法執行之,要以非營利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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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社區的社團活動是零 導致諸多公設是空著好看
小弟覺得可惜 結合這個上述的議題 發想到折衷的方案
如果有意在社區開班授課收費的講師 願意發起社團並成為該社團的免費講師 每周固定至少一次在社區進行社團活動的話
那麼就同意免去該講師在社區開班授課所使用公設的費用(因為這樣可以對外說,這是社團活動的一部分 如補課之類的) 規避掉社區非營利單位的問題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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