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reg_liu
2012-02-06 14:02:25 IP:72.67.89.***
建議如果D棟原信箱移至他處,是否可考慮將樓梯改建為無障礙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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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大頭鳥
2012-04-02 10:59:52 IP:210.71.216.***
回覆 reg_liu 於 2012-03-14 15:02:54 的發文內容: 此事是否有結論??? | 因有住戶強烈反對移信箱,因此走道寬度不足,無法加建無障礙斜坡 ....,殘念爹思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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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g_liu
2012-03-14 15:02:54 IP:72.67.89.***
此事是否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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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住戶
2012-03-08 22:18:40 IP:111.250.136.***
evita觀察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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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vita
2012-02-16 10:06:38 IP:61.60.126.***
我有去觀察D棟放信箱的那個樓梯坡度
那個樓梯如果改為坡道,
坡道要低於30度才不會太陡,
但施作成坡道,那坡道到電動門的距離又太短
我想樓上大大所說的
"D棟就是因為信箱的問題,無障礙設施就是缺少了那麼一塊! "
應該也指出"無障礙動線連結"的問題
也就是說從摩天正門口進來,一直到D棟信箱門口前
一路都可輪椅進出,但到了信箱樓梯就有障礙了
這個問題真的是個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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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hanpwu
2012-02-15 15:36:17 IP:114.42.200.***
這倒也是個好問題...
D棟就是因為信箱的問題,無障礙設施就是缺少了那麼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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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vita
2012-02-08 11:53:53 IP:61.60.126.***
同意主委的看法哦!
雖然區大有通過社區的事由管委會決定。
但是有牽涉到住戶個人使用的部份,還是要尊重住戶的意見。
就像這次,管委會決議使用三溫暖要收十元費用的事
看來是小錢,最後被44位住戶連署反對
一般來說,只要是減價的事住戶都會贊成
不管這樣的結果對整體運作來說好與不好,很少人會去了解
例如管理費由50元降45元,就是例子。
但是要收費的事,即使錢小,住戶就會在意。
三溫暖收費十元就是個例子。
這裡要給主委拍拍手,處理社區事務真的越來越有經驗了。
當然要依區分大會決議自行辦理也是可行
但是主委圓融的態度來處理D棟的信箱事務
可避免住戶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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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arry
2012-02-08 09:14:10 IP:59.124.128.***
回覆 reg_liu 於 2012-02-08 02:25:27 的發文內容: 我記得前年選委員那一次區大;為了修A棟樓頂漏水要提區大議決是否要修,當時本人就提出只要是社區的事務,不須經區大的議決,只須經管委會招商議價即可,經區大通過此一議題.
試問各位遷移信箱與改善無障礙空間是社區之事亦是個人之事??????
提醒管委會社區的事務通常表面看起來只涉及少數住戶,如因此將此類議題排入區大;通過的可能性極低且之後只會造成社區住戶間嚴重的分裂.
另外由於A.D棟的大門為公共出入通道, 遷移信箱及改善無障礙空間本就是社區之事,何須提區大議決.
| 因各棟的信箱移動牽涉該棟住戶的行動及取信件之便利性,因此個人還是覺得應該尊重該棟住戶之決議,而不宜由其他棟住戶代為決定,這與頂樓修漏水應屬不同事務,因頂樓屬全體住戶使用空間,管委會有維護責任,而信箱屬個人資財,譬如信箱故障維修,各住戶自行負擔,但管委會可協助找廠商,至於無障礙空間當然是管委會可改善的,過去一年來管委會改善了一些設施,譬如C棟B1出口樓梯間距加寬,各棟也都視需要加裝了扶手,以方便行走,目前D棟大門出入口至電梯間已設有無障礙通道,劉兄所指是否從電梯間到C棟間之通道,因該通道較狹窄,若設斜坡則一般行人就不方便,是否像A棟B1進入VIP室之門另訂製活動木頭斜坡,必要時再拿來用,如果只是這樣可以解決問題,管委會就可以決議,至於通往大廳之斜坡,係不可知的年代就完成了,是否符合專業標準,尚待評估,惟至今尚未接獲任何住戶表示這個斜坡不方便使用,但如要大興土木修改,也許就要經區大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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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eg_liu
2012-02-08 02:25:27 IP:72.67.89.***
回覆 larry 於 2012-02-07 09:25:14 的發文內容: 我個人也認為D棟信箱應遷移至較寬敞的地方,A棟也有住戶提出遷移信箱的建議,可行的方式是移到入口大廳,因為這裡最寬敞,取信時不會妨礙行人。需要考量的是信箱屬各棟住戶的使用權,理應考量各棟全體住戶的共同決定,而不宜由管委會越俎代庖,但管委會可予以協助,最好的方式是在區權人大會時A、D棟分別表決該項議題,至於經費亦宜由A、D棟全體住戶分攤,以特別項目(信箱重置費)加入管理費中由管委會統一收取。至於無障礙坡道當然就應由管委會統籌辦理。執行方式如下:
1. A、D棟住戶分別連署提案送交管委會列入區權人大會議題。
2. 管委會接洽廠商報價,並將其共同列入區大同一議題。
3. 區大通過後由管委會執行信箱遷移,所需經費管委會先支付廠商,再分攤至各戶管理費中收取。
| 我記得前年選委員那一次區大;為了修A棟樓頂漏水要提區大議決是否要修,當時本人就提出只要是社區的事務,不須經區大的議決,只須經管委會招商議價即可,經區大通過此一議題.
試問各位遷移信箱與改善無障礙空間是社區之事亦是個人之事??????
提醒管委會社區的事務通常表面看起來只涉及少數住戶,如因此將此類議題排入區大;通過的可能性極低且之後只會造成社區住戶間嚴重的分裂.
另外由於A.D棟的大門為公共出入通道, 遷移信箱及改善無障礙空間本就是社區之事,何須提區大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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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vita
2012-02-07 10:46:35 IP:61.60.126.***
看到主委篇末提到:
執行方式2. 管委會接洽廠商報價,並將其共同列入區大同一議題。
有種感想:
1.如果這裡是指將信箱移位的部份請廠商報價,還沒有什麼問題。
2.如果也包含無障礙坡道的部份,也是請廠商報價,而不須諮詢身
障團體的專業意見,我想就讓人擔心了。
記得主委之前提到,期待摩天成為全齡住宅的社區,我想設施及空間的規劃,也是成為全齡住宅的要件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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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arry
2012-02-07 09:25:14 IP:59.124.128.***
我個人也認為D棟信箱應遷移至較寬敞的地方,A棟也有住戶提出遷移信箱的建議,可行的方式是移到入口大廳,因為這裡最寬敞,取信時不會妨礙行人。需要考量的是信箱屬各棟住戶的使用權,理應考量各棟全體住戶的共同決定,而不宜由管委會越俎代庖,但管委會可予以協助,最好的方式是在區權人大會時A、D棟分別表決該項議題,至於經費亦宜由A、D棟全體住戶分攤,以特別項目(信箱重置費)加入管理費中由管委會統一收取。至於無障礙坡道當然就應由管委會統籌辦理。執行方式如下:
1. A、D棟住戶分別連署提案送交管委會列入區權人大會議題。
2. 管委會接洽廠商報價,並將其共同列入區大同一議題。
3. 區大通過後由管委會執行信箱遷移,所需經費管委會先支付廠商,再分攤至各戶管理費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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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vita
2012-02-06 14:41:13 IP:61.60.126.***
無障礙斜坡步道要考量其動線及其坡度,如需轉彎,迴轉處要有足夠的迴轉空間,這個部份在建築法規施工篇第十章有相關規定。
建議管委會在規劃時,應請身障團體如"淡水行無礙協會"在施作上予以建議,而不是單純的考量拆掉信箱就地實作。
過去因為台灣人無障礙空間的概念較薄弱,建商蓋房子時較無此考量。我朋友的社區也是因應社區人口老人較多的情況,在住戶提出要求無障礙空間時,邀請行無礙協會參予,並提供意見予以施作。
事實上,無障礙坡道不僅適用老人、連孕婦、暫時性行動不便及幼兒、永久性行動不便者(尤其是肢障者)都適用,所以現在是以通用設計為原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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