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wilchen
2011-11-06 06:36:01 IP:203.67.210.***
本社區擬制定管理委員選舉及缺額時補選之辦法,將其納入規約中,以便社區委員之選舉,能夠朝制度化方向邁進,請大家提供您的意見供參,謝謝!
附上別的社區之選舉辦法供參:
第一條:本辦法依「尚海社區住戶生活規約」第廿三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管理委員之選舉於每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進行,選舉採普通、無記名連記法。
第三條:委員之產生由各棟分別選出三名委員,合計二十一名。另各棟選出候補委員一名。(註:此條名額待訂)
第四條:每屆選舉前,管理委員會應先期成立選務小組,負責督導、辦理選舉事宜。其成員不以現任管理委員為限。
第五條:選舉人及被選舉人
凡本社區各戶之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均具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各戶之選舉權應推由一人行使,原則由各戶所登記之戶長任之。選務單位應於選舉前二十日公布各棟住戶戶長名單,各住戶得於名單公布後十日之內申請變更。選務單位應於選舉前十日確定各棟之選舉人及被選舉人名單,製成選票。
第六條:選舉投票程序及規則
一、 選舉公告:至遲應於投票二十日以前發佈。
二、 推薦候選人:選舉公告發佈後十日內,各棟住戶得經三戶以上連署,登記推薦本棟委員候選人,由選務單位公告供各棟住戶投票參考。被選舉人不以被推薦候選人為限。
三、 印製選票:依前條規定,於選舉前十日確定各棟之被選舉人名單,印製各棟選票。選票須經選務小組檢查蓋章方為有效,製妥後密封至投票日開封發票。
四、 報到領票: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於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報到時,領取選票。區分所有權人得以書面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會議及投票。同一住戶代理出席、投票,本棟以二戶為限,跨棟合計以四戶為限。
五、 投票:每票得在名單中圈選一至三人,圈選超過三人者,視為廢票。選舉人須於指定地點圈選選票後投入各該棟票箱。
六、 開票:由選務小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主席推薦唱票、監票及記票員各若干人,於會議結束後公開開票。選票是否有效如有疑義,由會議主席會同監票員認定。開票結束後,選票連同記票單須由會議主席及監票員檢查密封簽章後交由管理委員會保存備查。
七、 開票結果:各棟以得票數較多之前三名為管理委員當選人,第四名為候補委員當選人。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開票結果應當場公佈,並於選舉後七日內公告當選人名單。
第七條:新任管理委員選出後,於第七日起至十日之內,由原任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代為召集舉行預備會議。會中由新任管理委員互推一位委員擔任主席主持會議,通過議程,選舉各職務委員。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監察委員分別由全體委員以不記名投票選舉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財務委員應由不同棟別之委員擔任。
其餘管理委員分工職務由當選主任委員提名,經會議通過。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監察委員及管理委員選任後應予公告,解任時,亦同。
第八條:本辦法經99年8月15日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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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arry
2011-11-07 09:00:28 IP:202.165.148.***
1. 如果委員選舉能與區大脫鉤,新委員於例行年度區大之前至少一個月選出,並組成影子內閣,在一個月內完成下一年度的施政綱要,並將計劃施作的較大工程項目於區大開會時交給住戶表決,區大開會時不止聽取過去一年的舊委員施政報告,同時也聽取下一年新委員的施政計劃。舊委員就不需要再提報新的規劃案。
2. 若委員選舉非得在區大舉行,至少應將不足額的補選另行辦理,不用再開一次區大補選,以免勞民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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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ilchen
2011-11-06 10:35:19 IP:211.74.56.***
回覆 大頭鳥 於 2011-11-06 10:06:05 的發文內容: 應該是12名,不分棟別吧!!!??? | 這是尚海社區的,不是我們社區的,也不是我們將制定的,只是給大家參考一下別社區的內容,做為我們制定的參考,我們當然會依我們社區的特性及現有規定去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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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大頭鳥
2011-11-06 10:06:05 IP:118.169.173.***
應該是12名,不分棟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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