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大頭鳥
2011-10-07 14:36:35 IP:210.71.217.***
1.為配合管委會政策,委員須有良民證,今早請假前往8公里外的台北市警察局辦理.
2.良民證櫃台那位美美的小姐以充滿溫暖的關懷又帶些奇異的眼光看著我:老伯,您是要申請.....
3.大頭鳥:是的,要申請我和老婆的無刑事犯罪的良民證.
4.美小姐:景氣不好,和您情況一樣的很多,工作不好找,最近很多阿伯,阿嬸來申請,您是找清潔公司還是保全工作?
5.大頭鳥:也是啦!!!,心想環保委員不就是清潔工作嗎???,是清潔的啦!!
6.美小姐:時代不同了,以前像老伯您這種歲數,早在家含飴弄孫了.
7.大頭鳥:.................
8.美小姐:我看那麼遠,您不用再跑來,用寄的好啦,請在這掛號信上寫收件地址...
9.大頭鳥:郝龍斌真棒,服務到家,心裡這樣想著....
10.美小姐:好了,總共226元.....
11.大頭鳥:@@@???,不是純服務嗎?摸摸口袋,好像皮包沒帶@@@@
12.美小姐:這是必繳的規費啦!
13.大頭鳥:只好拿著優游卡到最近的西門捷運站折現259元,扣除手續費20元,滿頭汗的繳了226元,手上只剩 13元....
14.美小姐:再度以充滿溫暖的關懷又帶些奇異的眼光看著我....
15.大頭鳥:已經11點50了,下午1點30分須打卡上班,好慘!!!13元不夠搭公車,跑吧!就跑吧!!!,餓著肚子跟在307公車後面跑,好險打卡時間13:26.....,兩眼昏花,滿頭汗....
16.當摩天的委員真是累,怪不得沒人要幹!!!.....,就給自己拍個手,也給願意當委員的住戶拍拍手吧!!!.
17.以上故事,純屬實構,失真率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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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大頭鳥
2011-10-13 14:31:10 IP:210.71.216.***
1.掛號來了(郵費26元須自付,要省也可以,再跑一趟警察局 ),打開一看,只有一張紙,制式的印有:中英文文的一行字:茲證明XXX在台灣地區無犯罪記錄...(To certify XXX no conviction record in Taiwan)......
2.電腦查一下,馬上知道是否良民的事,印出來1張要100元,有夠貴了,還要3~5個工作天後,自己來拿或自費掛號郵寄.
3.沒有效率,沒法當場給嗎???,沒辦法像房屋買賣的印鑑證明1張10元並當場給嗎 ?
4.擾民,搶錢嗎?,不知道是市警局沒效率,還是中央警政署沒效率?,是該怪郝龍斌還是怪馬英九?還是要怪沉疴已久,病入膏肓的官僚體制????
5.反正很不爽就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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