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TT
2009-05-09 00:20:59 IP:114.137.62.***
最近開始要換發停車證.沒想到卻要提供權狀及戶口名簿.並且物管還要影印留存.會不會有些過當了.這些屬於住戶的隱私.怎麼會提供給物管ㄋ?萬一外流怎麼辦?當初遠雄應該有將所有住戶的資料移交給物管.那一個車位是那一位住戶的.應該都很清楚.住戶只要出示身分證就可以證明是所有人.除非已經過戶.並非當初遠雄所留下的資料.這時候住戶才需要出示權狀證明.物管只需要登記車號及連絡電話.這樣不就很簡單嗎?希望管委會能重新檢討一下這個問題.謝謝 |
回應者:QQBear
2009-05-10 16:09:53 IP:218.161.125.***
這樣修正才有保護隱私權!!
不知原先公告是否有經過管委會同意後實施??
那既然有做修正.為何沒再作一次新的公告!
對於隱私權務必重視..要不然收到一堆房屋仲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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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adleo68
2009-05-09 21:28:28 IP:118.168.165.***
今天晚上去領取停車證時,帶了權狀影本,結果物管說現在只要是區權人本人核對過身份證及權狀即可並立即歸還不用留底,可見我們的心聲他們都有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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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radleo68
2009-05-09 19:08:45 IP:118.168.170.***
我也覺得為什麼申請個停車證關權狀及戶口名簿啥事呀?當初不是就有發臨時停車證,不能用臨時停車證去換就好了嗎?也可以順便回收舊證不是一舉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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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immy
2009-05-09 17:44:41 IP:59.105.92.***
回覆 小G 於 2009-05-09 16:08:44 的發文內容: 確實可以討論是否要每年都更換停車證,但別忘了每個月住戶針對自己的停車位都要繳交"汽車位清潔管理費(300元/位)"
一年3600元的費用,要求一張停車證應該不為過吧?!
另外,車位旁的板子應該是標示車位編號與車子牌照的關係.
並且是外露無法確保是否會被抽掉拿走?!
車位主人可能會將車位讓給來訪親友停放,
建議還是利用停車證來確認會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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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G
2009-05-09 16:08:44 IP:122.146.11.***
回覆 TT 於 2009-05-09 11:01:41 的發文內容: 並不一定要每年都更換停車證.這樣成本會不會太高了.因為每個車位旁邊有車位編號的板子.上面就可以註明車號(蓋上管委會的印章).只要所有權人有異動的話.或是有佔用.車號不一樣.馬上就知道了.也不需要把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前面. | 確實可以討論是否要每年都更換停車證,但別忘了每個月住戶針對自己的停車位都要繳交"汽車位清潔管理費(300元/位)"
一年3600元的費用,要求一張停車證應該不為過吧?!
另外,車位旁的板子應該是標示車位編號與車子牌照的關係.
並且是外露無法確保是否會被抽掉拿走?!
車位主人可能會將車位讓給來訪親友停放,
建議還是利用停車證來確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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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T
2009-05-09 11:01:41 IP:114.137.62.***
回覆 小G 於 2009-05-09 09:45:00 的發文內容: 抱歉,小弟辭不達意
第二點的意思是說,每年換發新的停車證.
以普查車位的主人是否有所異動?
也可以讓物管知道該車位為誰在使用?
萬一有其他人佔用情事,也可以適時檢舉處理.
希望我的解釋,您可以滿意. | 並不一定要每年都更換停車證.這樣成本會不會太高了.因為每個車位旁邊有車位編號的板子.上面就可以註明車號(蓋上管委會的印章).只要所有權人有異動的話.或是有佔用.車號不一樣.馬上就知道了.也不需要把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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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G
2009-05-09 09:45:00 IP:122.146.11.***
回覆 michael 於 2009-05-09 01:42:39 的發文內容: 停車位是我們花百萬買的
不知 2 這條建議為何 | 抱歉,小弟辭不達意
第二點的意思是說,每年換發新的停車證.
以普查車位的主人是否有所異動?
也可以讓物管知道該車位為誰在使用?
萬一有其他人佔用情事,也可以適時檢舉處理.
希望我的解釋,您可以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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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chael
2009-05-09 01:42:39 IP:114.42.22.***
停車位是我們花百萬買的
不知 2 這條建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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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ichael
2009-05-09 01:40:32 IP:114.42.22.***
回覆 小G 於 2009-05-09 00:44:37 的發文內容:
1.建議用權狀正本跟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查驗通過
,就馬上當場發還.不該留下任何影本留底.
2.建議最好每年都可以換發停車證一次,以確認車位使用狀況.
3.請換發住戶填寫申請換證表格,留下物業管理所需要的資料.
以備日後有爭議時的依據.
4.此次換證時間截止日期太短,只到5/15.也沒說明來不及辦理的話,之後該怎麼補辦理等措施.
以上是否請物管中心洽詢管委會後,統一答覆?!
謝謝. | 停車位是我們花百萬買的
不知這條建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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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G
2009-05-09 00:44:37 IP:118.167.29.***
回覆 TT 於 2009-05-09 00:20:59 的發文內容: 最近開始要換發停車證.沒想到卻要提供權狀及戶口名簿.並且物管還要影印留存.會不會有些過當了.這些屬於住戶的隱私.怎麼會提供給物管ㄋ?萬一外流怎麼辦?當初遠雄應該有將所有住戶的資料移交給物管.那一個車位是那一位住戶的.應該都很清楚.住戶只要出示身分證就可以證明是所有人.除非已經過戶.並非當初遠雄所留下的資料.這時候住戶才需要出示權狀證明.物管只需要登記車號及連絡電話.這樣不就很簡單嗎?希望管委會能重新檢討一下這個問題.謝謝 |
1.建議用權狀正本跟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查驗通過
,就馬上當場發還.不該留下任何影本留底.
2.建議最好每年都可以換發停車證一次,以確認車位使用狀況.
3.請換發住戶填寫申請換證表格,留下物業管理所需要的資料.
以備日後有爭議時的依據.
4.此次換證時間截止日期太短,只到5/15.也沒說明來不及辦理的話,之後該怎麼補辦理等措施.
以上是否請物管中心洽詢管委會後,統一答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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