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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有關欠繳管理費之住戶 |
發起人 白告
2008-07-18 16:11:14 IP:123.193.151.*** 目前尚有欠繳管理費之住戶,管委會擬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由於目前建設公司因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限制, 故無法提供區分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字號, 有關的程序如下,供管理中心參照,以利執行,謝謝。 ======================================================== (本文節錄自 ptt網站 PttLifeLaw版,作者:KevinTzeng) 第一步:先弄來一份聲請支付命令狀。 聲請支付命令狀,可以在司法院或是各地法院的網頁上下載,當然如果你擔心下載的狀紙不能用的話,也可以到法院去買。 第二步:填寫狀紙。 1.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 對方欠你多少錢。 2.聲請人 → 你自己的資料。 3.債務人 → 欠你錢的那個人。(註一) 4.請求標的 → 你要請求的金額,至於週年利率請寫百分之五。 5.請求原因及事實 → 就是人家為什麼欠你錢囉。(註二) 6.證物名稱及件數 → 借據、租約或是其他可以當證據的東西。(註三) 7.法院 → 對方戶籍地所在的地方法院 註一:如果不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怎麼辦? 這時候千萬不要傻傻的去找徵信社,也不要想靠特殊關係去查,一方面花錢,一方面說不定會違法,提供一小撇步,這時候就先空著不要寫,直接拿去法院,這時候法院會發給你一個要你補正的裁定書,這時候拿著裁定書到對方住所地的戶政事務所,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請戶政人員把對方的戶籍謄本調給你了。 註二:請盡量寫的詳細,而且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 如果是雙務契約,要確定對待給付已經履行並且要說明履行的情形,以買賣而言,如果對方跟你買電視不付錢,要說明你已經把電視交給對方,而對方不付錢;如果是租房子沒繳房粗,就要把人家已經住多久,該繳多少房租沒繳的情形寫清楚。 註三:如果什麼都沒有呢? 其實什麼都沒有也沒關係,法院發支付命令是不作實體審查的,只是如果真的沒有證據而對方有異議,未來進入訴訟程序,很有可能也會因為證據不足而導致敗訴。 第三步:狀紙寫好之後,就拿去法院遞狀付錢囉。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發支付命令,要收新台幣一千元。 到此聲請發支付命令的程序就算是完成了,接下來就是回家祈禱對方在收到後二十天內不要有任何的異議,如果對方真的沒在二十天內聲明異議,那麼恭喜你,可以準備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囉。 ●相關網站 司法院網站首頁 http://www 法院服務處代撰書狀範例─民事訴訟部分: 原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代撰書狀/dp-1.htm 短網址:http://0rz.net/a40XH 請依需求選擇編號第71~76號的狀紙,不知道的話就選擇第71號 相關的民事訴訟法條文: http://nwj 短網址:http://0rz.net/8e0Z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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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勇仔
2008-08-18 02:09:48 IP:122.116.195.***
很感謝大家的意見!! 原本我不打算回文的,但今天開完管委會會議, 監委( B棟12樓)已經請辭,文康也說不幹了!主委他要把房子賣了! 如果做事的人都閃了!我留下來做什麼呢? 為了避免再衍生其他問題,我決定取消所有人的發言權… 很對不起網站上 61個帳號,但為了管委會後續的運作, 這是不得不的決定。 因為會產生管委會總辭,跟大家的意見有很直接的關係, 我還是說明一下,讓大家了解, 往後∼我也不太想再經營這個網站了! 第一個問題:問題丟給物業管理公司代勞!? 管理費未繳或電梯間堆放雜物等基本問題,怎麼還解決不了!! 我回覆一下:物業管理公司累,委員就輕鬆,這個想法我們委員很清楚∼ 而這些所謂的基本問題,也都有標準答案,在「崔媽媽基金會」的網站就有, http://www 請有興趣的住戶作一下功課我們社區目前是否「有這個條件」來要求, 或來管理中心查一下,是不是依照標準方式執行。 第二個問題:我們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專業!? 目前的物業管理公司續聘是經由公開的投票表決通過的, 阿忠∼票數的統計,我回過你的文,你沒忘吧! 而參與競標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資料都在我這,我也做過詳細的比較表, 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項目,除了文字的修適不同外,沒有差異。 我直接這麼建議啦! 把其他更專業更好的物業管理模式,方法 依你之前的經驗,清楚直接的寫出來, 直接要求「宏固」照辦不是更快, 為什麼還要等著把它換掉…… 最後我只想說∼ 電梯間人家愛放什麼,這是人家的自由,我只能道德勸說, 我也不會去當抓扒子,能管的只有自己做不做這個委員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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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忠
2008-08-13 23:15:29 IP:61.231.7.***
我之前也有建議過說交給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來服務,因為我們是新的社區,管委會一點經驗都沒有,又給一個外行的保全公司,光是總幹事就不知道換幾個了?管委卻回覆說專業的管理公司價格較貴,而且目前的保全公司做的也不錯,所以就續聘不會換,管委會成立半年多了,社區的進度還真是慢到可以,連管理費都搞不定的管理中心,我們還能期望其他的事情嗎?住戶當然也要配合跟自重,電梯間放置鞋櫃的住戶一樣還是放,就連管委自己住家門口的電梯間都可以放置造景的盆栽( B棟12樓),可以讓鄰居放置鞋架(B棟6樓),真不知道社區的規定讓守法的人怎麼去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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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maminlun
2008-08-13 15:53:46 IP:61.14.165.***
感覺還不錯歐 它不只是警衛而已 還有一個總幹事 就會幫忙處理一些目前委員感到困擾的ISSUE 主委,委員幹的都很輕鬆 或許我們也可以考慮一下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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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warreneva
2008-08-13 12:36:33 IP:211.21.86.***
每個月都看到電梯貼著沒繳管理費的名單,我也相信大部分是太忙忘了繳!!但不知真正的大戶銘泉到底繳了沒?雖然名單上沒有,但我看帳上每個月都有10幾萬的呆帳懸在那,管委會決定如何處理呢? 每次進電梯看到這些未繳管理費的數據一直累進,對我們這些安分守己每月按時繳納的住戶,真的是不公平。您貼上的公告資料的確很詳盡,但這該不會是要我們自己搞吧~ 我同意管委會的委員真的很辛苦,但有很多基本對應,應該是由有經驗的管理公司來幫我們解決,就像這種基本的管理費未繳或電梯間堆放雜物等基本問題,為何還要我們委員傷腦筋,甚至面對恐嚇,還要再花錢請個律師? 目前種種存在的問題,委員有沒有考慮要回歸到原點,就是把問題丟給管理公司代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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