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erring
2009-08-12 09:15:24 IP:61.59.9.***
近日發現地下室B1亂象...機車停的超亂!
把車停在自家汽車格內可以理解體諒,但有些住戶貪一時方便取巧把機車停在電梯旁或汽車格旁樑柱後的模糊地帶,尤其D棟電梯最明顯!沒有勸導還越停的理所當然當成自家車位..希望大家重視這個亂象維護大家的權義,不然守規矩的住戶不成了笨蛋!勞請警衛費心巡視開勸導單遇頑固不聽最好把機車鎖起來,這樣管理費繳的才有意義!發此文不是要挑起紛爭...如果大家都守規矩這樣地下室就會變的乾淨整齊,社區少點問題就多些合協也用不著去羨慕其他社區 |
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7 19:57:07 IP:219.87.187.***
回覆 htw9 於 2009-08-17 14:05:24 的發文內容: 感謝!!
您的精神才比較適合當主委!!
沒有人希望被條文來約束!!
行的直做的正的人,根本不需要條文.
條文只是被用來約束想做一些可能會違害其他人的管束.
| 嗯~~那就想到甚麼限制的都加入條文中吧
最好條文越細越好 罰則重一點也無所謂
最好連勸導免了就直接向法院請求剝奪住宅權吧
反正行的直做的正的人,根本不需要怕條文
這樣應該就會是全台灣最模範的的社區了
行的直做的正的人,根本不需要條文
這句話說得真好呀...早在秦朝就該發表了呀
PS:話說被版主設定為非住戶類別了 要怎麼申請改回住戶類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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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tw9
2009-08-17 14:05:24 IP:122.116.76.***
感謝!!
您的精神才比較適合當主委!!
沒有人希望被條文來約束!!
行的直做的正的人,根本不需要條文.
條文只是被用來約束想做一些可能會違害其他人的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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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USTIN
2009-08-17 13:21:35 IP:61.219.70.***
回覆 albert1119 於 2009-08-17 13:11:18 的發文內容: 首先先說明本文不針對管委會
我也不認為管委會做得不好 很多東西也是靠你們辛苦才得到的
所以你們規定的東西我也是乖乖遵守
言歸正傳
當初為了怕自行車亂停梯間而將多餘的機車位規劃為自行車位
那機車位不足導致住戶把第二輛以上的機車停入汽車位就應該不禁止
否則只有逼住戶把機車停到一樓人行道或是對面真善美
畢竟車位不夠用
而且這樣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社區因為住戶將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位上而被開單勸導甚至處罰
卻會怕住戶將自行車放置在"公共用的"梯間而把多的機車位讓給自行車使用(依稀記得應該有規定梯間的空間使用規範)
這讓人摸不著頭緒 難道機車會比自行車更容易放置在家中嗎??
倘若社區可以開放一定的車位量給住戶租賃
到時候還有停機車的問題產生 我想至少要開單要處罰都合情合理 | 住戶將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位上
是合法的
停車場管理辦法中沒有規定不可以
只是希望有第二台機車的
盡量和空車位承租
在上下二三樓時
比較不會有危險
ps:
停在空格以外的
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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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7 13:11:18 IP:219.87.187.***
首先先說明本文不針對管委會
我也不認為管委會做得不好 很多東西也是靠你們辛苦才得到的
所以你們規定的東西我也是乖乖遵守
言歸正傳
當初為了怕自行車亂停梯間而將多餘的機車位規劃為自行車位
那機車位不足導致住戶把第二輛以上的機車停入汽車位就應該不禁止
否則只有逼住戶把機車停到一樓人行道或是對面真善美
畢竟車位不夠用
而且這樣似乎有點本末倒置
社區因為住戶將機車停在"自己的"汽車位上而被開單勸導甚至處罰
卻會怕住戶將自行車放置在"公共用的"梯間而把多的機車位讓給自行車使用(依稀記得應該有規定梯間的空間使用規範)
這讓人摸不著頭緒 難道機車會比自行車更容易放置在家中嗎??
倘若社區可以開放一定的車位量給住戶租賃
到時候還有停機車的問題產生 我想至少要開單要處罰都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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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JUSTIN
2009-08-17 09:30:15 IP:61.219.70.***
回覆 albert1119 於 2009-08-17 09:15:20 的發文內容: 個人認為您所表現的精神也很強硬呀
希望您也能努力向建商爭取 住戶會感激您的
回歸討論
希望管委會的委員大人們在法規制訂前多思考一下
當你訂下罰則 就沒有不執行的空間
看看上星期某篇健身房文章 這樣的結果就算成為模範社區
沒有人情味與充滿互相監督的感覺 這樣的社區算成功嗎?
未來只會是一個全靠條文規範的社區
到時候樓下說樓上走路聲太大 抱歉 請您報警 測量分貝數再說
否則法條又沒規定我幹嘛要小聲走路
那這條是否又要納入管委會討論呢
順便回應一下本文標題
要解決機車亂停的問題
是否可以考慮將多餘的停車位便宜租給有需求的用戶呢
就算一個月收個五十 一百清潔費 對管委會都是有幫助的
腳踏車...停回自家裡面吧
最後要說的是公民與道德我讀過 但我真覺得這跟少數服從多數沒有關聯性 話說連條文都沒出現哪來的服從呢
還是車道的規定已通過 那我還真沒話可說了 還討論個屁呀 遵守吧
| 很多東西管委會做決議不是沒有它的考量因素
這些東西全部公告決策理由誰想聽?
很多人房子都有限
所以自行車會跑到梯間
久了之後梯間整個會亂
清潔不易
造成品質降低
(我也把自行車放家中)
所以管委會整合了一些機車位
把一整排的空間都留給自行車
(我不是沒有去看過別的社區的自行車規畫
問題是我們空間不足)
而機車位
由要出租的擁有者張貼
兩方自行聯絡
(有些人要租100 , 有些人租50 , 怎麼訂公定價)
至於社區條文
我至少參考並整合了三到四個社區條文
大部份精神都有規範到了
我想只有有沒有落實的情況
不可否認
現在管理中心的執行力
相對於管委會的期待有相當落差
這一點我向大家深感報歉
某些混亂是管委會沒有確實監督
我已要求一個月內改進目前狀況
否則撤換總幹事甚至物業公司
也請大家見諒
|
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7 09:15:20 IP:219.87.187.***
個人認為您所表現的精神也很強硬呀
希望您也能努力向建商爭取 住戶會感激您的
回歸討論
希望管委會的委員大人們在法規制訂前多思考一下
當你訂下罰則 就沒有不執行的空間
看看上星期某篇健身房文章 這樣的結果就算成為模範社區
沒有人情味與充滿互相監督的感覺 這樣的社區算成功嗎?
未來只會是一個全靠條文規範的社區
到時候樓下說樓上走路聲太大 抱歉 請您報警 測量分貝數再說
否則法條又沒規定我幹嘛要小聲走路
那這條是否又要納入管委會討論呢
順便回應一下本文標題
要解決機車亂停的問題
是否可以考慮將多餘的停車位便宜租給有需求的用戶呢
就算一個月收個五十 一百清潔費 對管委會都是有幫助的
腳踏車...停回自家裡面吧
最後要說的是公民與道德我讀過 但我真覺得這跟少數服從多數沒有關聯性 話說連條文都沒出現哪來的服從呢
還是車道的規定已通過 那我還真沒話可說了 還討論個屁呀 遵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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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tw9
2009-08-16 00:55:55 IP:123.0.47.***
如果大家用這種強硬的且勇於陳述自我己見的精神向建商追索未完成公設該多好!!
如果不認同管委會決議.
那簡單
1. 去管委會申訴
我覺得已經繳管理費(自認內含軟硬體維修),但公電還要再交.而且公電用的越來越兇,很不爽!! 非常不爽!! 極端不爽!!
靠!! 搬到這裡七個月從來沒用過 SPA 池 / 建身房 / 撞球室 / 建身房 / KTV 室 / 電影.....
我幹麼再繳這麼多公電?
但是管委會從來就沒阻止住戶提供反對意見!!
但是管委會還要做決議呀!!
等等兩三個月後聽看看管委會決議吧!!
2. 去告管委會
反正很多人喜歡去法院申張自我權益.
3. 當本社區管委,否決一切看不順眼的事項
應該有人很高興,可以脫離苦海.......
如果都沒折,那還有最後一招
4. 脫離社區擁抱!!!
再怎樣不爽,還沒不爽到讓我住不下去!!
應該怪政府拿掉公民與道德,害一些沒念過的人,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不知道甚麼叫做"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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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卡兒納特
2009-08-14 16:11:00 IP:219.87.146.***
見文感發...美好的氛圍絕大多數應該是來自每個人自我道德感,其次才是規則法令約束,多點公眾同理心,我想居住環境應該會更合諧美好...祝天天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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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4 09:08:36 IP:219.87.187.***
汽車橫停...你有去了解實情嗎??
沒有人大手筆買三個車位 但確實有些人是親屬關係買在本社區 一次就是好幾戶 連建商辦的抽獎都比別人多抽了幾台腳踏車呢
我的車有時就是斜停 但兩個車位都是我家人的 車又沒超出非我們車位的線
有何不可???我影響到誰???難道要像考駕照一樣 停得直直的才行??
要講規範與公平正義 可講得事情可多了
那我也想講 請管委會撤掉自行車停車區
憑什麼將公共共有空間規畫成為特定族群的停車空間
當初建商就是規劃機車停車區 哪個條文又規劃成自行車區了呢?
難道我們將自行車停到自家裡面的是白癡嗎??(我還有三台咧)
要爭這些吵不完的啦
遙控器的事情如果真的要強制執行納入規章與罰則
請管委會先開放自行複製遙控器吧
自己複製成一副總行了吧
或是先開放一個遙控器可開兩種門
有遙控器在手誰會想跟汽車爭道
制度有討論的空間 配套可以更完整
不解決配套前卻撂下狠話 拍照禁止別人的使用權
實在是令人不舒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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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tw9
2009-08-14 08:30:31 IP:123.0.47.***
先有規範,再有罰則!!
人皆本善?? 幫幫忙!!
如果車道鐵捲門不採自動關門裝置,會有多少人會在意按了鈕但是鐵捲門到底有沒有關?
到現在為止,個人到是認為管委會所訂定出來的規範都只是基本條款.
但是仍然欠缺罰則.
曾經碰過,明明B3往B2是綠燈.但是車子開到B2層轉彎處,偏偏就是有車硬往下衝.難不成大家不知到車道不大嗎?
曾經看過,就在上個月一台高級進口車,橫停在三個車位上.到隔天早上還是如此.只聽過有人有兩個停車位,還沒聽過有人大手筆擁有三個停車位.
曾經看過,住戶讓自家寵物不上繩圈在社區中自由漫步,小便.我家的小Q 就必需拖著忍著到社區外.
請問各位住戶,如果你是我.會做何感想?
況且到現在為止,也看不出管委會所訂定之規範對住戶有多大約束.幾乎都是以政府所訂定規範為準.
人以和為貴吧??
但是在這邊也要問一下.遵守基本規範真的很難嗎?
特殊狀況,沒有人不會碰到.但是總不是每次吧?
給各位一點建議.曾經想過等過個20年退休後,到東部找塊周遭50公尺內沒有任何住戶的地.自己蓋間房子住.自己當主委,自己訂生活公約.
車子今天高興停那邊就停那邊.
我家小Q高興在那邊大小便,它高興就好.
反正我最大,高興怎樣做,就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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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民
2009-08-13 23:37:57 IP:114.198.177.***
規範是人訂的
是給人遵守的
當然啦
規範也不是冷冰冰硬梆梆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
那天某一住戶的汽車道遙控器遺失了
買一個汽車道遙控器又貴要死
只剩機車道遙控器可以使用時
他汽車從機車道下停車場
請不要指責他
他也是不得已
相信他汽車從機車道下去時
會開得很慢很慢
應無安全上的問題
請各位住戶體諒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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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rring
2009-08-13 22:12:19 IP:61.218.53.***
當初建商就一戶配給2個搖控器汽機車各一,但一戶擁有的機車很多都至少2台,加上加購遙控器又貴的要死!因此就會出現有一台機車會用到汽車道用的,這也是情非得已呀!如同有人提到會不會違規是在於人本身的問題不是規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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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3 18:17:22 IP:219.87.187.***
社區規章要訂到多細呢?? 權力要擴張到多大呢???
屢勸不聽又要怎麼定義?? 一個月兩次? 一周兩次?
取消鐵捲門的遙控權又要取消多久呢??
打著安全的名號可規定的事情可多了
使否也該考慮入地下室強制開車燈
不開燈者 拍照勸導 屢勸不聽 禁止進入???
離開或進入不關鐵捲門者 拍照勸導 屢勸不聽 禁止進入???
為了行人安全 在中庭禁止騎腳踏車 違者拍照勸導 屢勸不聽 禁止進入???
有上行車時下行車禁止進入 違者拍照勸導 屢勸不聽 禁止進入???
乾脆任何事情都給它規範下去 這樣才真的會成為安全模範社區
只是如果你硬是要開快車搶快 縱使都是汽車通行也會擦撞
如果你硬是要騎快車搶快 總是騎機車道也會有摔倒或撞到的一天
撞車不是分不分流的問題 而是人願不願慢慢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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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htw9
2009-08-13 17:44:44 IP:122.116.76.***
回覆 小民 於 2009-08-13 10:13:47 的發文內容: 汽機車分道 主要是安全考量
本來就有兩個遙控器
機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機車鑰匙別在一起
汽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汽車鑰匙別在一起
要開車或騎車時自然會帶那一種遙控器
警察偷拍??如果不違規 守法 何來怕警察偷拍呢
如果大家都喜歡機車走汽車道
請把機車道封閉 就只有一個遙控器 這樣都不會麻煩啦 也可以省點電費 | 贊成!!
如果每件事情都有特例,那些社區規章乾脆別用啦!!
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的做他想做的事
汽車橫著停佔據你家的停車位,行不行 ? 行 , 當然行!!
垃圾隨便亂丟丟到你家大門口,行不行 ? 行 , 當然行!!
貓狗要大小便帶到你家門口去,行不行 ? 行 , 當然行!!
|
回應者:windy
2009-08-13 10:51:39 IP:114.198.177.***
回覆 小民 於 2009-08-13 10:13:47 的發文內容: 汽機車分道 主要是安全考量
本來就有兩個遙控器
機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機車鑰匙別在一起
汽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汽車鑰匙別在一起
要開車或騎車時自然會帶那一種遙控器
警察偷拍??如果不違規 守法 何來怕警察偷拍呢
如果大家都喜歡機車走汽車道
請把機車道封閉 就只有一個遙控器 這樣都不會麻煩啦 也可以省點電費 | 完全同意
管委會對社區交通動線的規劃
是以考量全體住戶安全為優先
無法接受社區規範的住戶
只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搬離社區
二•接受規範
看不出有第三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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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民
2009-08-13 10:13:47 IP:203.64.221.***
汽機車分道 主要是安全考量
本來就有兩個遙控器
機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機車鑰匙別在一起
汽車道的遙控器可以和汽車鑰匙別在一起
要開車或騎車時自然會帶那一種遙控器
警察偷拍??如果不違規 守法 何來怕警察偷拍呢
如果大家都喜歡機車走汽車道
請把機車道封閉 就只有一個遙控器 這樣都不會麻煩啦 也可以省點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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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albert1119
2009-08-13 09:11:29 IP:219.87.187.***
因為不走機車道所以停止停地下停車場的權利???
請問要如何停止其權利???
是停機車的門 還是汽車的門呢???
那是否管理費中的清潔費可以不繳呢??
這有太多爭議存在
我想絕大多數會走汽車道的人是因為沒有帶機車遙控器
可否想辦法將汽機車的遙控器坐在同一支
畢竟鑰匙圈上已經有汽車遙控器 汽車道門遙控器
如果在加上機車道門遙控器 還真的很大串
對平常以開車為主偶爾才會騎車的人來說
這真的很難抉擇
再者 遙控器很貴也是主因
會降低遺失者或損壞者再度購買的意願
反正有汽車道的遙控器可用就好
如果都要拍照存證 那以後社區就會充滿拍照的人
你拍我的缺失 我就去拍你的問題
社區是很模範 但就像北韓一樣
只不過是恐怖下的和平
這樣會是個好社區嗎???
執法的大刀用的太頻繁就會有反彈
請想想當你被警察偷拍的時候你的心情是如何...三思...
|
回應者:JUSTIN
2009-08-12 20:54:27 IP:114.32.84.***
我會請總幹事
張貼禁止機車行走汽車道及禁止亂停車的公告
|
回應者:JUSTIN
2009-08-12 20:53:02 IP:114.32.84.***
回覆 htw9 於 2009-08-12 18:22:08 的發文內容: 請問
要被發現幾次才會取消?
請明白告知!!
另外鐵捲門何時才要修? 不修鐵捲門,大家理所當然,"不用開機車道鐵捲門省電呀!!"
還有幾乎每天晚上,在機車道入口旁.即新橫彬圍牆旁,都會停一台麵包車.多次觀察,駕駛人車子停好直接從車道進入設區.
現在又是怎樣啦??? 那裡何時成為該住戶的停車位? 那裡應該是公設吧? | 鐵捲門的修復
建商要求管委會支付
這部分已請總幹事和建商協調
|
回應者:htw9
2009-08-12 18:22:08 IP:123.0.47.***
回覆 dear.dalin 於 2009-08-12 17:52:12 的發文內容: 針對亂停者,管理中心加強要求晚班巡邏時貼敬告單,並製作違規登記簿予以記錄車號,汽機車未分道者,本社區車道皆有錄影機,經勸告多次未改善者,皆報請管委會取消地下室鐵捲門遙控器使用權,以維護守法住戶之權益。 | 請問
要被發現幾次才會取消?
請明白告知!!
另外鐵捲門何時才要修? 不修鐵捲門,大家理所當然,"不用開機車道鐵捲門省電呀!!"
還有幾乎每天晚上,在機車道入口旁.即新橫彬圍牆旁,都會停一台麵包車.多次觀察,駕駛人車子停好直接從車道進入設區.
現在又是怎樣啦??? 那裡何時成為該住戶的停車位? 那裡應該是公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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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荷蘭王
2009-08-12 18:10:59 IP:61.57.66.***
回覆 erring 於 2009-08-12 09:15:24 的發文內容: 近日發現地下室B1亂象...機車停的超亂!
把車停在自家汽車格內可以理解體諒,但有些住戶貪一時方便取巧把機車停在電梯旁或汽車格旁樑柱後的模糊地帶,尤其D棟電梯最明顯!沒有勸導還越停的理所當然當成自家車位..希望大家重視這個亂象維護大家的權義,不然守規矩的住戶不成了笨蛋!勞請警衛費心巡視開勸導單遇頑固不聽最好把機車鎖起來,這樣管理費繳的才有意義!發此文不是要挑起紛爭...如果大家都守規矩這樣地下室就會變的乾淨整齊,社區少點問題就多些合協也用不著去羨慕其他社區 | 用手機或數位相機拍照存證
向管委會或警位舉發 , 並把照片公佈在版上給大家觀看
不知檢舉會不會有獎金 ?
還是會被人痛打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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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ear.dalin
2009-08-12 17:52:12 IP:114.198.177.***
針對亂停者,管理中心加強要求晚班巡邏時貼敬告單,並製作違規登記簿予以記錄車號,汽機車未分道者,本社區車道皆有錄影機,經勸告多次未改善者,皆報請管委會取消地下室鐵捲門遙控器使用權,以維護守法住戶之權益。
|
回應者:htw9
2009-08-12 17:45:26 IP:123.0.47.***
回覆 windy 於 2009-08-12 12:17:14 的發文內容: 機車出門時
偏偏不走機車道
喜歡跟汽車爭道
管委會如果沒有加以限制
以後這些機車騎士就會習以為常
發生擦撞的機會就會增加
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建議管委會
讓大家來拍照
拍下那些喜歡與汽車爭道的機車
如屢勸不聽
應該取消其停地下停車場的權利
| 加裝兩支攝影機.
一支由內朝外.一支由外朝內.
誰不守規矩,直接公布在各電梯佈告欄.管委會並應直接發警告信.
再亂來,乾脆直接鎖車.
不然我們這些走機車道的人,不就是傻瓜!!
|
回應者:Philip
2009-08-12 13:34:28 IP:211.75.136.***
回覆 windy 於 2009-08-12 12:17:14 的發文內容: 機車出門時
偏偏不走機車道
喜歡跟汽車爭道
管委會如果沒有加以限制
以後這些機車騎士就會習以為常
發生擦撞的機會就會增加
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建議管委會
讓大家來拍照
拍下那些喜歡與汽車爭道的機車
如屢勸不聽
應該取消其停地下停車場的權利
| 對啊!有時機車就跟在車後
由其是當自停車場車開到大馬路口,停車往左看是否有來車右轉時,往往騎機車的就等不及從你的右手邊鑽過去,經常是險象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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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eureka
2009-08-12 12:23:16 IP:163.13.208.***
不走機車道可能原因之一:僅擁有汽車道遙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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