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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鎮開發條例第二十五條適用於我們嗎? |
發起人 卡兒納特
2008-02-25 18:55:22 IP:61.14.177.*** http://w3. 第二十五條 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第一年免徵,第二年減徵百分之八十,第三年減徵百分之六十,第四年減徵百分之四十,第五年減徵百分之二十,第六年起不予減免。 前項減免買賣契稅以一次為限。 這條是不是代表前幾年的房屋稅地價稅買賣契約稅等免繳或減免壓,有誰知道呢 |
回應者:白戶則道
2008-02-25 19:37:10 IP:118.167.201.***
是的 應該適用我們社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