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討論版 》 |
社區違規車輛 |
發起人 david
2008-05-08 01:19:44 IP:122.116.112.*** 今天晚上臨時緊急狀況,車道哨無線電通報櫃台, F2-6樓 晚間跟車兩台闖進來,一車位登記兩台車. 另一台進來當然就停別人的車位.剛好我也在櫃台,車道哨及櫃臺好言解釋.住戶不聽就在大門口,大聲無理漫罵 警衛人員 , 最後我出去幫忙解釋也不聽 ,當然就跟他大廳外吵起來 , 闖進的車輛已停入地下B4 層. 雖然最後停到建商的車位 .我一樣請 請警衛照相貼單. 順便 把這台 Taxi 照片上丟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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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cch6666
2008-05-12 23:15:36 IP:122.116.112.***
違規照片是事實 ,也未涉及毀謗... 不知中華民國那條法律可以告耶!!!! 塗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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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cch6666
2008-05-12 12:05:25 IP:61.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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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3774848
2008-05-12 11:48:49 IP:60.251.139.***
別為社區以外的人生氣 , 連社區名子都不能見人 , 肯定是那顆酸葡萄! 好不到那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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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
2008-05-12 11:25:34 IP:211.21.112.***
>>紅線區居然停滿了車(我以為會看到傳說的正義之士在紅線區勸大家守法)<<< --------------------------------------------------- 一般道路是警察在管的 , 你看到可以去報警處理呀!... 但是你報警了嗎???? 看起來並沒有 有空學學 義大看到社區釘子會撿(怕人受傷) , 看到紅線違規車違停會報警處理, 社區熱心的一些住戶及為這區域爭取天橋.公車.公園&道路監視器的管委會 , 而您呢? 只會抱怨對門有鞋櫃.公告有人亂寫及路邊有人亂停車... 想想自己看到後,做了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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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opplayest
2008-05-12 10:15:28 IP:59.124.66.***
貴社區參訪半日遊後的感想 昨日(05/11)下午到貴社區拜訪朋友,結果社區外面紅線幾乎停滿了車輛,那邊停車位很難找也難怪,我去停了臨時停車場,朋友下來接我。先去參觀2F的公設,只能說公共使用的物品要好好愛惜。坐電梯時,發現貴社區的公告上居然有人在上面寫字(我住的社區成立二年了沒發生過,同事汐止國宅社區有發生過”公告被寫字”而被提出告訴的事件),上樓後,我問朋友他對面的鞋櫃怎麼在外面,他本來也是把鞋櫃放外面後來才收進去,不過對方不妨礙到他而且不只對面住戶有放,放都放進去也懶得搬出來了,晚上8點多先去參觀了朋友”傳說的”(之前只聽朋友說,今日終於可以看到了)垃圾場,之後走出大廳,紅線區居然停滿了車(我以為會看到傳說的正義之士在紅線區勸大家守法),跟朋友道別後回溫暖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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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c3774848
2008-05-10 20:25:34 IP:61.2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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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terry
2008-05-10 09:33:50 IP:210.192.170.***
找個藉口,說要幫某些車位加裝固定器,以免車子沒停好,倒車過頭影响到別人的車位,裝上去他就無法這樣停了啊(這年頭貪小便宜的鑽漏洞的人還真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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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愛德華皮諾查
2008-05-09 20:25:05 IP:220.136.42.***
為了這樣一個不遵守停車規定的住戶 要大家翻遍管理條例與法律條文來勸說與處罰 實在是浪費了大家的時間與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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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cch6666
2008-05-09 17:48:23 IP:60.25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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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浚
2008-05-09 17:45:13 IP:59.125.179.***
物業那邊有沒有提供他們以往發生案例的處理方式? 若與該車主實在無法溝通,管委會可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我想只能把醜話全部搬上檯面來說了,如果他還是不能配合,或許該考慮公事公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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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cch6666
2008-05-09 17:19:35 IP:61.218.62.***
像在看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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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
2008-05-09 16:39:29 IP:211.21.112.***
----------------------------------------------- 應是法律保障-社區多數人權益的效力. 法律東西還是要交給專業律師去處理 , 例如管理費催收等等...昨日會議有協議,均交由物業法律顧問處理! 有相關活動- 臺北市建築物維護管理法令研習說明會 (5 月 19日 星期一) 剛打電話去問主辦單位,台北縣社區也可以去參加,再問問看看那位委員能去參加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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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
2008-05-09 15:06:09 IP:211.21.112.***
浚大 : 昨日晚上會議結束11:xxpm後 主委.監委.總幹事跟已經跟B3-89車主,勸說溝通快一小時.且之前他寫信給我,我也回信規勸了. 且昨日也跟他提例案, 門神柱車位主找建商換位的建議. 他仍聽不進去. 而他跟建商買賣車位的問題, 卻是要管委會跟住戶來買單! 況且能停兩台車不妨礙他人的車位只有他的嗎? 社區還不少耶! 現在全部車位主都能遵守社區這項規定, 既使有其他違規事件 , 通知後也很快的配合改善了 , 反觀只剩這車位 ... 唉! 勸說不動!... 不知您有無更好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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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浚
2008-05-09 14:32:08 IP:220.229.101.***
所以是否可以說,歌德花園-莫札特區社區規約,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基礎,衍生相關條文,並得到台北縣政府的認可,在執行上有其『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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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
2008-05-09 14:05:29 IP:211.21.112.***
浚大您可能不知道,當初制訂社區規約時,就是擔心社區發生,您所提的糾紛,所以管委會非常小心制訂並由區分所有權人追認,且避免有糢糊地帶!! 有空看我們社區規約可是密密麻麻的 7 張. 有空熟讀一下! 所以規約相關條例,已請教過長江律師事務所律師 , 並查核依法院例年判決案例, 並已經報請 台北縣政府 為 歌德花園-莫札特區 社區規約 ,且 台北縣政府也已經核訂通過! 並發給管委會相關證書. 條文有其法源結構性 , 並非到處引用 ,小弟可能需要跟您說明一下 : 例 : (二十) 住戶汽(機)車、腳踏車及物品禁止佔用他人車位、車格線外公共空間;如有佔用情形,管委會將鎖車並罰款納入公共基金,違反此規定三次以上,管理委員會可依違反公共秩序及侵佔他人財產求償。外車車輛違反者,禁止進入本社區。 以 公寓大廈管理法為主, 民事訴頌法中的 侵佔他人財務為輔 (但民事法是大法綱領 , 公寓大廈管理法是 小綱領 ) 規約 是社區是區分所有權人認定並要共同遵守的 , 所以規約中 公共空間的規定,如佔用公共空間如同未經(所有權人同意)私自侵佔; 管委會在處理此類事情,一定會先拍照違規事證,並逐一存檔及貼上勸導單.. 且現在管委會又事先公告10日,並通知該連續違規戶改善, 如未改善公告罰款! 而一位一車的規定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管委會可以在住戶規約 內訂定停車場管理辦法。而社區規約基本上就是大樓的法律依據,如果 在住戶約規裡有明訂社區內每個停車位僅供停放一部汽車,汽、機車違 規停放超出一部,則就算是違反社區規定. 請見 社區 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已有明文規範,而歌德花園-莫札區 在都市土地開發計劃區內, 地下停車場公共空間 .是區分所有權人持分,非傳統大樓資產有專屬. 如有空可拿您的產權書出來看. 如還有疑問.可 PUSH 上來討論一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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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小浚
2008-05-09 10:37:24 IP:220.229.101.***
查了「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http://pda 裡面有提到: Q47.社區管理委員會訂定罰則事宜。 答:(...以上省略)公寓大廈停車場之使用管理得訂定於規約中或於規約約定另行訂定「停車場使用管理辦法」,故有關違規停車之情事,如規約或停車場使用管理辦法對於不依規定停車之住戶有罰款之規定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自得依其規定執行,惟如有另得逕行予以鎖車之規定,因其涉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除非經其同意或有法律授權之明文規定,否則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不宜逕行為之,以免承擔法律責任。 惟應注意者,前開規約應依條例第三十一條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訂定始具效力,未依前揭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訂定者,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自不得逕行執行。 ==>所以看起來應該是可以根據違規停車來加以罰款,但是好像不能去鎖車,以免發生糾紛。 ============================= 另外看到一個比較令人驚訝的問題: Q130.一個停車位停放車輛數量有無限制。 答:每車位可停放汽車之數量,查中央建築法規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尚無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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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義
2008-05-09 00:24:20 IP:118.167.111.***
D大加油... 小弟以為 主委/委員專注於社區規章的訂定 執行上就由我們整個社區請的"保全人員"執行 保全人員執行不力 管委會再對保全人員進行檢討 D大和各位委員都是社區住戶 出於熱心擔任職務 讓住戶駡受壓力 不應該也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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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david
2008-05-08 13:47:31 IP:211.21.112.***
警位解釋也罵! 我跟他解釋也跟我咆哮 說:我算老幾,你是主委嗎? 我又沒領他薪水,幹麻給他罵,自己違規還那麼大聲耶! 現在是怎樣情形,不管對錯 - 誰大聲罵就贏嗎?? 大家都要講情面 , 當個好說話的人 , 社區規定都不遵守 ,什麼事 都要通融一下 ! 那大多數遵守社區規定的人,不就都被當成 xxxx 嘍! 況且這些管理員也都勸導很多次 . 社區的大小雜項事 , 管理員或委員接手 , 好言勸導反被罵! 姿態高一點說耍流氓! 這種黑臉的工作誰願意啊! 想做的人別客氣 , 請舉手一下! 我拱手讓他!... 反正又沒薪水可以領 ... 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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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阿義
2008-05-08 02:03:04 IP:118.167.111.***
跟車闖進來... 漫罵 警衛人員... 真的是本社區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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