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幻想』和『象徵主義』這類話,在我內心的世界,一切都是現實的、恐怕比我們目睹的世界更加現實。
社區討論版
10月25日出席人數不足....
發起人 ♂帆°☆      2009-10-25 11:45:58 IP:118.169.5.***
還缺5x戶, 還沒有到的人可以在12點前去報到喔~~

主席說等到12點, 如果12點人數還是不夠的話, 就兩個禮拜後再度招開..

不過為什麼那麼多次的會議了, 都沒有一次把這個規約改掉啊?

通常第一次成立的同時就要把出席⅔改成½了吧~~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1-03 17:11:55 IP:220.132.112.***
回覆 lynn 於 2009-11-03 09:56:39 的發文內容:
小坪數的住戶約莫1-2人, 大坪數的住戶相對上來得多,
所以您說的服務項目一樣, 但量應該是不同的!

另外, 我只是想說會選擇把這裡當家的人, 或多或少都對這有一份感情, 有的人可能投注在社區活動的時間多,有的人少,但需要因為這樣為彼此貼上標籤製造更多的區隔嗎?社區已經有所謂第一屆的人, 跟第二屆的人, 現在還要在分小坪數大坪數, 然後還有參加幾次會議的人? 如果大家期待更多人投注在社區事務上, 請不要再為彼此貼標籤了, 因為被貼上標籤的人, 怎麼可能會認同貼自己標籤的人呢?
對!我們都要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啦!
買大坪數不見得是多人在住喔
不過這個見解也是對的!
所以啦!
就照現行制度就好了
只是住戶們不要再針對自己人了
我會將與建商的會議記錄交接給第三屆的委員們
白紙黑字 建商賴不了
第一屆也是正式合法成立
所以當時他們是代表我們社區
所以與建商所談 所達成之協議
仍是有效!

不管哪一屆
我只支持真心為社區的人

如入無人之境到每棟丟文宣的---->不支持
建商的投票部隊----->不支持
不繳管理費的---->不支持
只會動嘴批評別人 而又拿不出好建議的--->不支持
沒時間參與社區活動 但書面提建議的-->當然要支持


回應者:lynn      2009-11-03 09:56:39 IP:122.146.103.***
回覆 Corin 於 2009-11-02 19:17:05 的發文內容:
應該要建議管理費不應該依照坪數繳
因為每個人享用的公設都一樣
被物業保全清潔....服務的項目也都一樣
所以應該要所有費用除以413戶
每戶的費用要一樣

如果可以的話..
非常同意+1

PS.至前天為止.. 總算全部繳完管理費了.. 呼..好累啊!
小坪數的住戶約莫1-2人, 大坪數的住戶相對上來得多,
所以您說的服務項目一樣, 但量應該是不同的!

另外, 我只是想說會選擇把這裡當家的人, 或多或少都對這有一份感情, 有的人可能投注在社區活動的時間多,有的人少,但需要因為這樣為彼此貼上標籤製造更多的區隔嗎?社區已經有所謂第一屆的人, 跟第二屆的人, 現在還要在分小坪數大坪數, 然後還有參加幾次會議的人? 如果大家期待更多人投注在社區事務上, 請不要再為彼此貼標籤了, 因為被貼上標籤的人, 怎麼可能會認同貼自己標籤的人呢?

回應者:游芝麻      2009-11-02 19:45:08 IP:118.165.23.***
你那麼力害 你來點交 我全部支持你 好嗎
不用去調我出席過多少次 本人一次都沒有 只想快點享用到公設ok嗎////要成以戶次費 沒意見 ? 原來小坪數沒有發言權~~~給你去點交啦~~沒意見 支持你

回應者:Corin      2009-11-02 19:17:05 IP:219.87.149.***
回覆 愛新覺羅 於 2009-11-02 01:00:16 的發文內容:
唉!!看什麼看呢?不爽就要看???
我來調看看你所有的會議出席過幾次

既然沒意見還說這麼多幹麻?
既然你說交交管理費 不管那些細節 那就不需要點交啦
誰來點??
每個人都可以像妳一樣ㄚ
只要繳管理費就好啦 誰要做委員
真自私ㄟ!!!你每個月不到一千元的管理費......
應該要建議管理費不應該依照坪數繳
因為每個人享用的公設都一樣
被物業保全清潔....服務的項目也都一樣
所以應該要所有費用除以413戶
每戶的費用要一樣

11/8可以出來發表一下你的高見
不需要在網路上講這些

應該要建議管理費不應該依照坪數繳
因為每個人享用的公設都一樣
被物業保全清潔....服務的項目也都一樣
所以應該要所有費用除以413戶
每戶的費用要一樣

如果可以的話..
非常同意+1

PS.至前天為止.. 總算全部繳完管理費了.. 呼..好累啊!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1-02 01:00:16 IP:122.116.136.***
回覆 游芝麻 於 2009-11-01 23:08:43 的發文內容:
看~有意見跟你不合就說別人是第一屆~~
先說好我不是 我只是覺的 這樣是永遠 點交不完了
這大部份 人都只要 交交管理費 住好的 就好 不想管那 小小細結 有發表意見就叫人出來當委員 大部份人 就想要簡單就好了
你不懂什麼 就人有建議 不合你 意 就說別人 批評 再者人家都送你爛蘋果 不要就算了 現在 建商 就是這樣想的 時間久蘋果更爛
到時 大家都用不到 現在 不是喜不喜歡問是看我們想不想用公設
看會議記錄 對不起 我不想看 為沒時間 看 也沒性趣 我交好的的管理費 就好了 ok嗎? 裡面達成了很多共識與協議(你去有辦法嗎跟建商達成嗎?) 可以的話 請你去跟建商談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但是 事情要去了解再來批評 比較恰當
因為我們 不想了解 我做好 住戶的責任 交好管理費 事情給各委員 來辦 ----
今天不管誰來當 如何點交 我都沒意見

唉!!看什麼看呢?不爽就要看???
我來調看看你所有的會議出席過幾次

既然沒意見還說這麼多幹麻?
既然你說交交管理費 不管那些細節 那就不需要點交啦
誰來點??
每個人都可以像妳一樣ㄚ
只要繳管理費就好啦 誰要做委員
真自私ㄟ!!!你每個月不到一千元的管理費......
應該要建議管理費不應該依照坪數繳
因為每個人享用的公設都一樣
被物業保全清潔....服務的項目也都一樣
所以應該要所有費用除以413戶
每戶的費用要一樣

11/8可以出來發表一下你的高見
不需要在網路上講這些


回應者:游芝麻      2009-11-01 23:08:43 IP:118.165.10.***
看~有意見跟你不合就說別人是第一屆~~
先說好我不是 我只是覺的 這樣是永遠 點交不完了
這大部份 人都只要 交交管理費 住好的 就好 不想管那 小小細結 有發表意見就叫人出來當委員 大部份人 就想要簡單就好了
你不懂什麼 就人有建議 不合你 意 就說別人 批評 再者人家都送你爛蘋果 不要就算了 現在 建商 就是這樣想的 時間久蘋果更爛
到時 大家都用不到 現在 不是喜不喜歡問是看我們想不想用公設
看會議記錄 對不起 我不想看 為沒時間 看 也沒性趣 我交好的的管理費 就好了 ok嗎? 裡面達成了很多共識與協議(你去有辦法嗎跟建商達成嗎?) 可以的話 請你去跟建商談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但是 事情要去了解再來批評 比較恰當
因為我們 不想了解 我做好 住戶的責任 交好管理費 事情給各委員 來辦 ----
今天不管誰來當 如何點交 我都沒意見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9 19:44:43 IP:220.132.112.***
回覆 游芝麻 於 2009-10-28 23:08:35 的發文內容:
改成 二分之一 也一樣 為何 第一屆 開的成會 第一屆 點交建商會理 現在改成怎樣 都一樣 改成二分之一 可能會說不合法 二分之一 說真的 我覺 的跟建商 點交完 問題就沒有 告來告去 只為了 給社區 人心全散 沒心情為社區 發言 快點 點交就好了
先抗外敵 再平內亂
你應該要想想
建商為什麼願意及那麼順利跟第一屆點交??
你是第一屆的嗎??我說過第一屆裡也有真的為社區在做事的人!

你有看過第一屆跟建商開會的會議記錄嗎??????????????
裡面達成了很多共識與協議

那些屬於贈送性質的二工,我們都知道
但是要送人不要送爛蘋果!!!還是你喜歡??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但是 事情要去了解再來批評 比較恰當
----------------------------------
聰明人都知道為何建商要快快點交完
為何要有投票部隊
為的是 就是你說的 點交完就沒事啦

所以阿 認為一切都很簡單的住戶們
為何你們不出來當委員阿
我真的不懂ㄟ

批評真的很容易
動嘴就好啦!罵錯了,頂多閉嘴走人而已
但是要做事的人動的不只是嘴 去勸你們這些人
還有要動到他自己的時間 他自己的生活 甚至他自己的金錢(真冤)

E棟有位先生甚至語帶諷刺說 你自己要出來做委員時不評估好自己是否有時間 所以是你自己的問題!!
他說的好!!所以我不怪他,在電話裡我跟他聊了蠻久的
是我自己的問題!!
不過換另一個角度想
若是人人都說沒時間
社區就不用開會選委員會了

因為就算是沒在工作的住戶 時間也是他自己的
為何要來作這些就算做得再好也會被人罵的事

有勇氣!就出來服務社區
你的想法就會改變






回應者:游芝麻      2009-10-28 23:08:35 IP:118.165.10.***
改成 二分之一 也一樣 為何 第一屆 開的成會 第一屆 點交建商會理 現在改成怎樣 都一樣 改成二分之一 可能會說不合法 二分之一 說真的 我覺 的跟建商 點交完 問題就沒有 告來告去 只為了 給社區 人心全散 沒心情為社區 發言 快點 點交就好了
先抗外敵 再平內亂
回應者:游芝麻      2009-10-28 22:45:48 IP:118.165.10.***
我們的SPA虛有其表 舉個例:熱水管外行人都知道要用金屬管
但是建商為了省這個小錢 就用塑膠管.......

先搞清楚 spa 房屋買賣合約書 第11條 特別約定 (該部份為賣方增設贈送性質) 請問 用什麼管子有差了嗎 建商都說贈送性質 也就是說 能用就好了 你去外面 買東西 贈品有 要求什麼嗎? 我不是為 建商說話 只能說 建商很有經驗 現在 不點交 就找人來拆了 中庭 公設 最後是大家 買了房子 用不到 公設 日子久了 不點交 大家用不到 別在為這小事 吵了 選出來新的 委員 快點跟建商點交 而要跟建商談好 我們 分成多少次點交 別給人 永遠點交不完
回應者:palapalaqo      2009-10-28 18:32:18 IP:114.32.130.***
有關開會日期可以多加個以mail傳送的吧,我們很像沒這功能耶
有些屋主房子租人,所以可能會沒收到迅息吧!!
回應者:lynn      2009-10-28 13:39:04 IP:219.87.142.***
不..比較歡迎您繼續勝任愉快..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8 13:15:57 IP:122.116.136.***
回覆 lynn 於 2009-10-28 12:41:00 的發文內容:
是阿, 如果黑函, 人身攻擊跟告來告去都不算惡鬥, 我們社區還真是和平...自我感覺良好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孫先生繼續自由投遞信箱嗎?
受夠了小住戶心聲的小住戶...
歡迎您11/8出來選委員

回應者:lynn      2009-10-28 12:41:00 IP:219.87.142.***
是阿, 如果黑函, 人身攻擊跟告來告去都不算惡鬥, 我們社區還真是和平...自我感覺良好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有什麼方法可以阻止孫先生繼續自由投遞信箱嗎?
受夠了小住戶心聲的小住戶...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7 18:24:13 IP:220.132.112.***
回覆 2266 於 2009-10-27 12:19:45 的發文內容:
大家趕快買手電筒吧11/2日起電錶要被拆掉了全面停電
不會停電!
有人家裡一期電費沒繳就要被切電的嗎??
沒有吧!!

剛才我打電話到台電總公司申訴
請總公司查下去
三峽服務所是誰發這份公告的
我們社區在9月10號繳了一期電費
10月份都還沒結束
台電三峽服務處就未卜先知夏卡爾無法繳
而發了這份欠繳停電通知單
造成社區人心惶惶
台電總公司服務人員表示
兩期沒有繳才會發此通知
所以到了十二月我們都還沒繳 才是兩期
所以我跟台電總公司說
我要求錄這通電話音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我有免於恐懼之權
另外
三峽服務所依據中華民國那條法律
或是台電哪條已公告之規定
而發此通知??
我要求總公司給我回答
我留了地址及電話
要求總公司查下去

請大家不要過度恐慌!!!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7 17:10:09 IP:220.132.112.***
回覆 lynn 於 2009-10-27 14:42:02 的發文內容:
那...之前的管理費又白繳了?
鑑於第一屆與第二屆的惡鬥,還會有人願意出來擔任第三屆的委員?
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啦
不管誰做管理委員
都還是要繳管理費的
這是基本認知及住戶責任與義務

另外
不能說是惡鬥

若您認為是惡鬥就表示您對於實際上發生什麼事情並不清楚
社區會這麼亂 就是很多人都聽信謠言
不自己求證 然後又將謠言傳給另一個人....

大家沒有發現 第二屆下來後就像把廚房燈關了一樣
蟑螂老鼠一些害蟲都跑出來了
沒有發現嗎??

7/26的區權會 為什麼沒有像10/25一樣有人吵架有人鬧??
花個時間關心一下社區吧
花個時間動動腦

要想社區步入平靜
要安內攘外
這樣瞭解了嗎??






回應者:lynn      2009-10-27 14:42:02 IP:219.87.142.***
那...之前的管理費又白繳了?
鑑於第一屆與第二屆的惡鬥,還會有人願意出來擔任第三屆的委員?
回應者:2266      2009-10-27 12:19:45 IP:220.132.104.***
大家趕快買手電筒吧11/2日起電錶要被拆掉了全面停電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7 11:27:16 IP:220.132.112.***
回覆 ♂帆°☆ 於 2009-10-27 11:12:47 的發文內容:
如果是這樣, 那10.25日是用 1/2 的人數去計算囉 0.0

那還會差5x個喔..??

那還真是罕見啊 ~"~

我不知道當天是用什麼基準
但是認真的人就會去看我們花錢印的規約

其實不是罕見
而是大多數的社區都是這樣
一次就要開成...不容易
那些籌備這次會議的人很辛苦
大家要拍拍手給他們鼓勵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7 11:25:29 IP:220.132.112.***
回覆 游芝麻 於 2009-10-26 22:49:44 的發文內容:
其實大家只想 好好有個家 大家吵不停 建商看這樣 如何點交 大家可能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買房子 但建商 己有無數建案 當然
點交的總會想 快點好 點交經驗是無比有經驗 我們要如何點交 換成你是建商 413戶 一戶一個意見 他們點交一年也點交不完 加上有人努力出意見 建商要和何做 再者 住在這的人 都有一個心理
我管理費交一交 就好了 回到家就是好好休息 還會來想開會 工作賺錢都來不及還有時間來開會 有人想當就給她當 大家怕什麼呢 真是搞不清楚 大家吵的還不夠嗎。

說的好!!!
但是但是
我們的SPA虛有其表 舉個例:熱水管外行人都知道要用金屬管
但是建商為了省這個小錢 就用塑膠管.......

第一屆少數人還是準備簽字讓它過ㄟ
你說怎麼辦??
回應者:♂帆°☆      2009-10-27 11:12:47 IP:118.169.6.***
如果是這樣, 那10.25日是用 1/2 的人數去計算囉 0.0

那還會差5x個喔..??

那還真是罕見啊 ~"~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7 10:45:28 IP:220.132.112.***
7/26的區權會已經改成1/2了

回應者:♂帆°☆      2009-10-27 04:34:22 IP:118.169.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只是規範, 讓社區做為參考用的條例, 所以實際上是可以更改的, 但是更改的內容不能太誇張, 不能違背法律為基準。

應該說只要專業的管理人員參與過的社區都會修改掉社區規約裡的這一條, 把出席人數改成½甚至更少~!!

所以這條不是不可以改的, 只是為什麼社區裡沒有人知道這條可以改, 甚至連總幹事也沒有提醒要修改這條規約, 那是讓我很困惑的地方。

北大特區, 我參與過的住戶大會不只是我們社區了, 很多社區我都有去參與過, 當然不是用所有權人參與, 而是去支援打工而已.

大部份的社區只要招開住戶大會, 都會立即修改掉這個規定, 因為要出席⅔實在不容易, 如果每次都一定要先流會一次再招開一次的話, 那實在很沒人性也浪費時間跟金錢.

外加這次的招集人也很烏龍, 這次的招集人是第二屈留任的委員, 但並非所有權人, 所以當時還不到十點的時候, 就有住戶拿著法條在質疑那個委員, 說非所有權人沒有資格招開住戶大會, 就算開成了也不能算數. 也許那個委員不清楚這個規定, 但是社區的務管也就是大鼎務業, 應該事先發覺提醒吧..還是這點連總幹事也不知道?

我會瞭解那麼多, 是因為我的女友是在北大的某個社區裡做社區秘書, 我也常常去支援她們公司接手的案場開會雜工. 別人家開會也是吵吵鬧鬧沒錯, 但是至少都是歡樂融融的氣氛, 但是我們社區似乎每次開會都會有一些異常的插曲. 這是讓我很難理解的, 大家都是鄰居耶....


回應者:游芝麻      2009-10-26 22:49:44 IP:118.165.25.***
其實大家只想 好好有個家 大家吵不停 建商看這樣 如何點交 大家可能是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買房子 但建商 己有無數建案 當然
點交的總會想 快點好 點交經驗是無比有經驗 我們要如何點交 換成你是建商 413戶 一戶一個意見 他們點交一年也點交不完 加上有人努力出意見 建商要和何做 再者 住在這的人 都有一個心理
我管理費交一交 就好了 回到家就是好好休息 還會來想開會 工作賺錢都來不及還有時間來開會 有人想當就給她當 大家怕什麼呢 真是搞不清楚 大家吵的還不夠嗎。


回應者:nova-may@1      2009-10-26 14:37:53 IP:61.224.70.***
回覆 愛新覺羅 於 2009-10-25 16:33:00 的發文內容:
這不是規約可以規範的
這是凌駕規約之上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的笨蛋法條
所以沒辦法
所以現在的建案
除了第一屆第一次由建協助的區權會可能成功外
其他的區權會 像我們這種中型社區是很難的
所以都會讓第一次流會
也就是不需要花太多心力在第一次
因為開成的機率非常小
將精神放在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雖然只要五分之ㄧ的區權人就可以決定整個社區的事情
有人會說 這麼少人就可以決定重要事 有點不爽
但是他們活該放棄自己的權力
因為開會都不來


下一次開會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
做過委員的人一定不能再出來做委員
不然夏卡爾就~~~萬劫不復~~~~了
我這樣說已經很清楚
做委員這麼累這麼煩
竟然那個女人還這麼有興趣要再當
各位看倌自己去想吧]

不要枉費第二屆下來的苦衷
他們不是不願意繼續做
而是下來可以堵住前面及後面的有心人的嘴
建議下一次開會時提議,當過委員的不可再當.就算改名字也不行啦



回應者:愛新覺羅      2009-10-25 16:33:00 IP:122.116.136.***
回覆 ♂帆°☆ 於 2009-10-25 11:45:58 的發文內容:
還缺5x戶, 還沒有到的人可以在12點前去報到喔~~

主席說等到12點, 如果12點人數還是不夠的話, 就兩個禮拜後再度招開..

不過為什麼那麼多次的會議了, 都沒有一次把這個規約改掉啊?

通常第一次成立的同時就要把出席⅔改成½了吧~~
這不是規約可以規範的
這是凌駕規約之上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的笨蛋法條
所以沒辦法
所以現在的建案
除了第一屆第一次由建協助的區權會可能成功外
其他的區權會 像我們這種中型社區是很難的
所以都會讓第一次流會
也就是不需要花太多心力在第一次
因為開成的機率非常小
將精神放在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雖然只要五分之ㄧ的區權人就可以決定整個社區的事情
有人會說 這麼少人就可以決定重要事 有點不爽
但是他們活該放棄自己的權力
因為開會都不來


下一次開會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
做過委員的人一定不能再出來做委員
不然夏卡爾就~~~萬劫不復~~~~了
我這樣說已經很清楚
做委員這麼累這麼煩
竟然那個女人還這麼有興趣要再當
各位看倌自己去想吧]

不要枉費第二屆下來的苦衷
他們不是不願意繼續做
而是下來可以堵住前面及後面的有心人的嘴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

本週熱門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