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
2008-11-20 19:34:36 IP:122.116.41.***
看這聲明的方式看得出來是主委或者是財委寫的
內容實在很好笑
不按照社區規約做事情還能大聲說沒做錯
條約就寫明"所有委員會決議事項必須投票表決"
這些人是看不懂字嗎?
公車司機不遵守交通規則,被乘客糾正還不聽
反覆說自己多辛苦又多棒,都說自己沒做錯都是別人的錯
搞不清楚方向盤在誰手上嗎?開車要牌照要遵守交通規則!
若司機搞得像文盲看不懂交通規則的話,那就是吊銷執照停駛
我們的管委會自己宣布停駛,還握住方向盤不肯下來
主委說總辭的這番說辭若是私底下說沒有錄音的話
那他說出的這句話是沒甚麼效力
但這天才主委已經在開會中宣布即刻總辭並甩頭就走
這在判斷上可以算是有效的辭職聲明,辭職書是否送到主管機關已經是文書作業的問題!這合法不合法的判定要由主管機關來判斷的話,經問過承辦人員的結果只要在會議中宣布有錄音就可以算是成立!現在這管委會還不斷放話做動作,那就等著瞧吧!!
現在已經構成背信的法律問題,若繼續涉及危害到全體住戶利益用欺騙方式達到目的的話,就可以構成詐欺問題! |
回應者:風箏&Danny
2008-12-05 17:57:23 IP:123.204.98.***
這不是已經解決了嗎?
還是舊的委員們又做了什麼事情讓大家又很憤憤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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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skygiga
2008-12-05 13:53:50 IP:61.224.50.***
首先我沒有正反意見 ,提出法條說明讓大家了解
1.若為總辭,需產生臨時召集人,需經法定程序互推兩人後再行投票決定,決定後送交市公所報備,並得公告10天後生效,那重選是2/3 出席 1/2 決議。
2.若為延續11/16之會議主題
@是否重新改選 <= 這一題未獲決議流會,主題不是管委會重選。
就跟本沒有1/2 通過。何來下面經投票1/2改選程序(無此程序),再進行1/5 投票改選成立。。
3. 11/23 召集方式 (召集人與公告日數)
###以下法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或無區分所有權人擔任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時,由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第一項會議主席應於會議決議成立後十日內以書面送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二人以上書面推選,經公告十日後生效,新
被推選人與原被推選人不為同一人時,公告日數應自新被推選人被推選之次日起算。
本條例所定之公告,應於公寓大廈公告欄內為之;未設公告欄者,應於主要出入口明顯處所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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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
2008-11-21 17:50:13 IP:122.116.41.***
回覆 lynn0914 於 2008-11-21 10:51:14 的發文內容: 所以你是支持立即總辭, 先由縣政府接管囉?
那麼下次重選委員應該是2/3出席而不是1/5囉..
如果不是, 可不可以暫停無意義的批評跟懷疑, 因為現在也不需要住戶的支持去推翻第一屆的委員..我們已經有機會去重選委員了!
我不知道義工聯盟中是否也有熱心為社區服務的人願意出來參選..
如果有, 我會很感謝, 因為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但如何順利的交接應該不是靠對立, 很希望能儘早看到一個平靜的社區! | 我沒有支持哪一個,只要按規矩做事情就好
另外沒有所謂縣政府接管這件事情
只有沒法律常識的委員會這樣說
去翻翻條文就知道~~~~
我們社區是民間資產,政府是不會介入更沒所謂接管問題
從頭到尾看這管委會做事情是確實看出這群人根本不看法條規定
一切都是自己解釋自己的行為
這對於社區是危險的~
工作久了看這群人工作就真的覺得好笑
尤其有趣的是這些委員都無薪的工作,他們行為有違常理~
若他們責任感若真的很重的話,就不會附和主委總辭就閃人的做法
版主更是聽到有委員要擺爛,很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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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lynn0914
2008-11-21 10:51:14 IP:122.146.103.***
所以你是支持立即總辭, 先由縣政府接管囉?
那麼下次重選委員應該是2/3出席而不是1/5囉..
如果不是, 可不可以暫停無意義的批評跟懷疑, 因為現在也不需要住戶的支持去推翻第一屆的委員..我們已經有機會去重選委員了!
我不知道義工聯盟中是否也有熱心為社區服務的人願意出來參選..
如果有, 我會很感謝, 因為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但如何順利的交接應該不是靠對立, 很希望能儘早看到一個平靜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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