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者:♂帆°☆
2008-11-10 10:42:03 IP:61.220.26.***
回覆 Corin 於 2008-11-09 17:40:11 的發文內容: 我今天已經繳納11月管理費..
如果11/16確定了管理費的錢
那會不會多退少補啊???
謝謝! | 這個問題~
大至上可以分成三種方向~
1.如果管理費維持在 45 元, 那可能就沒有任何問題, 不過收據要留著, 免得到時又要繳一次.
2.如果管理費高於 45 元, 那可能就是要補差額, 也是要有收據才可以証明已經繳了多少錢。
3.如果管理費低於 45 元, 那一定是要退費的嘛, 不過這種事也有可能會有變向的決解方式,就是下次繳管理費的時候可以也繳一些。
以上都是比較有可能的方式啦,不過實際上的做法也是要看管委會怎麼做,不過先繳錢的人記得要把收據收好。免得到時不認帳,那就要再繳一次了。
所以最好的做法,還是不要先繳的好,收管理費的期限是到 11/30 日。所以開完會再去繳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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