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giant2006
2008-02-29 15:40:59 IP:118.165.17.***
昨天看到提案單的第一條
有關E棟地上三層平台(B)之空間有人建議要修訂為增置店商用冷藏及空調設備
不知道這條修定案是出自哪位住戶之手,如果這樣的邏輯可行的話,下次會議時,我要也提將社區的空調主機,店商用冷藏及空調設備擺在你家前面,讓大家表決
在與遠雄的買賣契約第十二章第二十二條之六的第三項就已經明訂該空間是放置本社區空調主機,並沒有提到商家的冷藏與空調設備,這已經損害並侵害到住戶個人的權利,所以請管委會取消這條提案,否則一旦不小心表決通過的話,權利受到損害的住戶就可以連合向遠雄與我們社區的管員會提出告訴。 |
回應者:簡單的女子
2008-03-05 00:17:08 IP:118.165.96.***
如果這種提案可以通過,那我也要提案我家的冷氣主機要放那邊....
誇張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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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giant2006
2008-03-02 13:37:31 IP:118.165.23.***
請社區的物管要適時提供委員們一些專業的意見
如果這種直接侵害到其他住戶權利的修訂案可以被提出來的話
那請把社區的空調主機移到其它棟別
請問其它棟別的住戶會接受嗎?你們要忍受主機產生的噪音,熱氣,與美觀嗎?
如果這種修訂案可以被提出來的話
哪天社區為了增加收入,決定把基地台設置在頂樓,然後由其它住戶來表決,那19樓的住戶不就瘋掉...所以相關的法律才規定,設置基地台除需住戶投票通過之外,還得經頂樓住戶的同意,請注意這是必要條件。
這類的問題,請依照建設當初與買方所訂的契約為準,否則一旦開了先例,事情會沒完沒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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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者:簡單的女子
2008-03-01 23:59:58 IP:118.165.99.***
我也是對這提案很疑惑....感覺上圖利某些人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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