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 stieparadi
2008-01-21 22:22:17 IP:125.224.65.***
我上上星期送洗一套西裝
物管說目前有二家配合的洗衣店
我選了 巴巴洗衣
結果巴巴洗衣的業務打電話表示西裝褲不見了
他只願意賠償2000元
一套西裝,沒有褲子就不完整(褲子現在也買不到)
難道我只能自認倒楣自己在買一套西裝?
今天下班去服務中心詢問物管
他們表示:目前二家廠商是他們接手後就有的
他們只是代收,不代管,也不會幫住戶清點收送的衣物
如果有問題,要請住戶自行跟洗衣店解決
但是物管會在星期四的會議上討論是否以後還要有這項服務
目前看到的問題有:
1.遠雄之前所說的五星級物管不是就有代收衣物送洗服務?
2.如果有這項服務,是不是也應該跟廠商明訂賠償條文
3.物管的權責化分,雖然這是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是如果有這項服務,物管應如何做到最好
4.如果決定沒有這項服務,那就不要在物管中心放置任何廠商的傳單;住戶有問題也只能自認倒楣,不關物管的事
5.如果住戶拾獲任何用品,是直接交給警衞,還是交給物管,還是警衞要交給物管並公告出來
我並不是要批評任何事情,只是希望我們的物管能給住戶最實際的服務
也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倒楣的人
將來不要有任何人發生這種問題
國內對於送洗衣物糾紛不斷,法規也不完善;如果你有重要的衣物要送洗,最好跟店家在現場證明自己的衣物沒問題,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洗,如果有問題的賠償方式.最好都用白紙黑字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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