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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有意思的一個社區 |
發起人 爆龍戰隊
2009-02-24 15:33:15 IP:115.43.192.*** 超絕 ! 推薦給各位委員閱覽.. http://myh |
回應者:爆龍戰隊
2009-03-03 10:55:08 IP:210.69.4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上開空間不僅為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產權並非住戶單獨擁有,而且在樓梯間裝修鞋櫃,可能影響逃生避難安全。故若發現住戶違反規定,可以要求管理委員會出面制止,拒不改善可報請市政府(建管處)依同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管委會同意住戶違法 罰的還是住戶.... |
回應者:快樂剪刀手
2009-02-25 11:14:43 IP:219.71.9.***
哈哈哈~很有意思~ 碰到這個,管委會還真要有點魄力.還有住戶們的支持也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