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陸續清除部份過期文章】
社區討論版
中央補助地方集合住宅消防檢查辦法
發起人 爆龍戰隊      2008-11-25 18:11:51 IP:115.43.192.***
96年1月3日修正消防法第9條規定:「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集合住宅,其消防安全設備定期之檢查,得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聘用或委託消防專業人員辦理,經費由地方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付,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消防署96年6月29日發布「集合式住宅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補助辦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對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最高補助比率:〈1〉直轄市政府:28%〈2〉縣〈市〉政府依財力級:第一級50%、第二級60%、第三級70%。台中市某市議員將要求消防局依法編列預算,補助大樓社區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以維護市民安全。
回應者:爆龍戰隊      2008-11-27 10:07:06 IP:210.69.40.***
這個補助辦法是在下近期在網路看到的,放在這兒提醒自己。

詳細的申請辦法在下會再查證,後續的申請情形會再跟各位芳鄰報告。
回應者:james      2008-11-26 15:07:20 IP:60.249.233.***
那我們社區可以向市政府申請補助嗎?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

本週熱門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