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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使用辦法
發起人 Derek      2007-07-21 13:18:50 IP:59.121.130.***
今天看到了公設使用辦法.
可以說明一下為何要限定使用次數及時間!?
為什麼不能預約登記管理使用者及時間就好?!

這些設施算是住戶的福利.住自己家園還需要被限制使用.我覺得
有點...

回應者:Derek      2007-07-25 21:58:19 IP:59.121.130.***
我也認為,KTV收取點數可以,畢竟KTV屬於較長時間占用的設施,其中設備(電視,伴唱機,冷氣)用電花的也比較兇.

其他若要使用點數,真的是擾民,有不方便的感覺,雖然不見得真的會不夠用,但仍有不能盡情的感覺.健身房撞球是消耗品?還好吧,那些要壞就直接壞了,頂多是保養清潔.

這些設備將來的維修,應該是使用管理費或盈餘來處理的吧,或許有人覺得對沒使用到這些設備的人不公平,但是買房子本來就是這樣吧,若真的覺得這些設施對自己不需要,就不會買本社區了,若還是硬買的人,應該自己心裡明白損失的部分.


回應者:golderlui@      2007-07-25 14:25:58 IP:219.70.225.***
也是可以登記1小時阿

1小時扣2點

時間很彈性

住戶用完點數需要購買點數

因為健身房.KTV.撞球桌 那些都屬於消耗品需要維修

且這些設備住戶都可同時使用.互相交流

不一定只有登記的才能玩阿




回應者:cht31      2007-07-23 20:44:13 IP:59.117.112.***
健身房:隨到登記即可使用,每項器材每次不連續使用超過20分鐘,(
(自律)=====同意隨到登記即可使用。但個人傾向每項30分鐘(自律)。
撞球:先預約登記才能使用,每次不得超過1~2Hr====同意採預約登記制。一次登記1小時,最高登記2小時。
KTV:先預約登記才能使用,每次不得超過3~4Hr(採取扣點數方式)=====同意採預約登記制。一次登記2小時,最高登記4小時,採取扣點方式。
其他設施自由無限制使用.=====其他設施應該還有電腦室跟健身房的遊戲機。
遊戲機採登記制(因為要借用飛盤),一次給2個飛盤,一次登記1小時。
電腦室採預約登記制。一次登記1小時,最高登記2小時。
其他的類似交誼廳,採隨到登記使用,若是需要招待朋友而借場地,則採預約登記制。時間上給于彈性不限制,以免登記的住戶招待朋友時掃興。
回應者:Derek      2007-07-23 17:40:02 IP:59.124.226.***
健身房:隨到登記即可使用,每項器材每次不連續使用超過20分鐘,(
(自律)
撞球:先預約登記才能使用,每次不得超過1~2Hr
KTV:先預約登記才能使用,每次不得超過3~4Hr(採取扣點數方式)
其他設施自由無限制使用.
回應者:cht31      2007-07-23 17:18:09 IP:59.117.112.***
回覆 馬妹 於 2007-07-23 13:48:54 的發文內容:
我覺得 ktv 應該使用點數 是ok 的
健身房 應該可以不要用點數吧
誰會 1次有2各小時啊
應該不多吧
希望主委 大大門
可以參考一下 ^^
我也是覺得一次登記2小時,時間上其實可以改成1小時,我想很少人一次使用滿2小時吧?但時間卻被登記去了。所以我覺得可以改成登記一次一小時,KTV、電腦室我覺得使用點數OK,而健身房內的器材,倒是可以採用登記就好,撞球及遊樂機也是可以額外登記才領取器材,不要像現在一樣,一登記就是2小時,而且就是器材的4個小東西都給,那別人這兩小時時間都不能玩那個遊戲機了,但遊戲機會一玩2小時嗎?應該也不會,而時間內去使用健身器材時,那遊戲機等於是空著,別人卻無法使用,所以是不是在使用辦法上,再考慮更人性化、更便利些呢?讓大家都能掌握時間多運用,不然下班,一戶一登記2小時使用,一個晚上也不過能被登記掉2戶而已,感覺沒有充分運用。
回應者:馬妹      2007-07-23 13:48:54 IP:125.232.234.***
我覺得 ktv 應該使用點數 是ok 的
健身房 應該可以不要用點數吧
誰會 1次有2各小時啊
應該不多吧
希望主委 大大門
可以參考一下 ^^
回應者:cutpig77      2007-07-22 23:39:18 IP:61.229.186.***
沒錯,我也覺得應該讓住戶們了解費用是如何計算出來的,為何一坪收取60元?為何機車位收取100元?為何汽車位收取500元?可讓大家了解外,並在如何降低管理費與提高服務品質中找到一各平衡點
回應者:yses008      2007-07-22 11:50:42 IP:219.70.226.***
基本上早日進入管理是好事
但有幾點提出來討論
1.建設公司有未完成的的改善部分(都交屋了還不能使用全配備,是住戶的損失耶,現在管委會很努力的要管理,個人覺得管委會應該要求建設公司負擔部分管理費)
2.管理費是應該收,至於何時收?收多少?個人覺得管委會應該將收費金額的推估方式公告周知。
3.每位住戶預繳的管理費,可以請管委會公布執行預算現況嗎?(合康建設移交前的支出明細更需要公布讓住戶清楚)。我想這不是信任問題,這是住戶知的基本權利。所以可否請管委會找個時間整理公布會計資料。
4.制度一開始通常都不會完備,當然意見不一也都是常態,上述意見請管委會卓參。
回應者:Derek      2007-07-22 01:14:07 IP:59.121.130.***
對於公共設施使用點數我的看法:
1.畢竟是社區的公共福利,或許有人就是看上這些公設才買合康,
買了後不能盡情使用.很奇怪,自己家還要這樣.很像商業行為
2.使用點數不便吧?我們是亞X山大嗎?由齊家管理各戶剩餘點數嗎?
對於超過點數仍繼續使用的人,誰要來叮?抓到後又怎麼樣?
3.每戶每個人還要記住這個月的點數使用量,很麻煩.
4.建議除KTV外,須預約登記才能使用,畢竟這無法共用.
其他如撞球,健身房,採取隨到登記使用即可.如設備損壞,根據紀錄查詢當時使用者,如果是怕很多人,這種事情每個社區都會
遇到的問題吧,久了大家會有共識避開時間,或安排自己的時間

另外,建議說明訂出每個月管理費60元的理由.60元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有人覺得貴,有人覺得便宜,希望訂製這個價位的時候要考慮中庸一點,錢要花在刀口上阿.(我個人覺得有點貴)

停車位500,我也是覺得稍貴,我們社區少說100個車位,每個月光停車場的管理費就有五萬,這花到哪裡去了? 電費根清潔費也不用這麼多吧?還沒加機車位的管理費呢.機車位100,我覺得這個不用繳吧?畢竟機車位算是每戶都有的,不要也不行.這是原本合康的規劃


回應者:Mason      2007-07-21 17:44:15 IP:61.230.88.***
同意!因為收取費用是關係到大家的權益,而且現在也不知道這些費用包含了哪些服務。因該要大家都同意之後在來討論因該要收多少錢會比較合理吧!!

回應者:cht31      2007-07-21 17:00:59 IP:59.117.112.***
回應一下針對電梯內的公告(今天才看到的):
1.車位清潔收取費用太高,機車跟汽車共收取600元,遠比其他社區高很多,當初買房時,記得合康有說過一般都是收取300元清潔費,而且是汽機車合收300元。不知道這個費用怎麼計算的?需要收取這麼高的費用嗎?
2.對於車位停了非住戶登記之車子,就于以上鎖,個人覺得不是很恰當。因為車位有時候會有親戚朋友來,車位讓給親朋好友停放,難道就要被鎖被罰?另外,我覺得住戶之間可以互相一下,有時候因故暫停一下,知會一下鄰居住戶,大家互相一下,畢竟都是這裡的住戶,有時候也會有人來訪,或者裝潢、廠商等暫停,豈不是從8月起,通通不准進入停車場暫停卸貨了?其他社區也沒有像我們這樣的嚴格到有點不通情理吧?
3.管理費,需要從8月份就開始收取嗎?家人剛好是從事相關房屋行業的,他說住戶有權先使用原先繳出去的費用,包含建商附的那筆錢(從政府轉移過來給社區的那筆),然後才針對社區所需費用計算出來,再收取合理管理費。現在我們社區收取一坪60,已經很高了(湯泉才收取50,他們的公設比我們大太多了),停車清潔又加上600,等於一個月要將近3千,這是多可怕的管理費?有必要慎重考慮,個人覺得管理費沒有必要這麼早開始收取。
4.針對之前提出的公設缺失改善,也是在電梯公告內沒看到是否會改善,因為公告只有提到很少項目的缺失改善,其他的部分,相信住戶們在上次開住戶會議時都有填單提出,我們也有提,就是地下室1、2號機車位地勢太低會積水問題,但公告沒有提到建商會改善,不明白是公告沒寫詳細項目,還是建商不處理?還是一些缺失項目被壓下來不處理了?我看我們版上提到的公設缺失很多項目也沒有出現在公告內說明要改善呢,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以上是我個人意見。今天才看到電梯內的公告,之前只注意左邊,沒看到右邊,以為我們版上會有公告,想說沒有公告應該是沒什麼事情,今天才發現原來有這些重要的公告,而這些重要公告是否主委們決定了,就無法改變呢?還有,這些重大決定,是否需要開住戶大會來表決,或者徵詢一下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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