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本社區住戶加入百合社區網站!申請加入本社區請將住戶詳細資料mail版主alpha@ms53.url.com.tw
社區討論版
最新新聞:陽台外推必拆…各位住戶一定要進來看
發起人 city.max      2007-08-01 19:31:02 IP:61.31.170.***
剛看到TVBS報導台北縣政府針對7月1日後申請使用執照下來之建案,若有陽台外推及加裝窗戶之違建,必定拆除,建議若已購買之客戶找消保官協助,並建議千萬不要簽二次施工同意書,若建商要求客戶簽確未告知法律責任,則可罰建商2500萬罰金.......
回應者:deda888      2007-09-10 14:00:43 IP:60.250.147.***


因為這個狀況,我們可能會延後交屋..
我覺得那個新聞,對我們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因為二工同意書買的時候就已經簽好了..

因為這件事情,我們會慢點交屋..

會有人沒事跑去檢舉嗎?最怕遇到無聊人..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6 10:31:51 IP:60.250.147.***


罰款也是很久之後的事情..
因為現在一切都還在 『研擬』『考慮』 的階段而已
應該沒有那麼快就實行罰款的動作啦..


我們的建照是90年的,這部分是相對有利的,
法令一向都是管後不管前的..
如果房子是90年蓋好的..更是不會有被拆的感覺..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6 10:16:43 IP:60.250.147.***


前兩天在某一個板看到...統一的陽台外觀不容易被發現..
除非有人去告..不然他們使用執照都要申請了..
到時候他們怎麼處理阿?

我上週六中午跑去看了,建商現在蓋好的空間,都覺得小了..
聽工人說,大概要在三個月才看的到明確的室內空間..

其實我還蠻希望他們快點交屋的..
這樣就不用租房子了..

但是,聽說房子外觀跟公設部分蓋好,
銀行核房貸會比較容易..不然可以貸的成數好像比較低..
只好等囉..



回應者:city.max      2007-08-05 21:15:19 IP:59.121.21.***
我想希望建商不要外推陽台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經做下去了,我只怕以後政府來拆房子而已,真的拆,房子就要毀了,不過你問的結果看來被拆的機會不大,罰款總比被拆好,也許只能拼了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2 18:18:55 IP:60.250.147.***



請大家在研究一下,

關於建照的時間..
剛得到代銷公司的回覆,就是我們那個建照
是民國90年5月核發的建照..
這次新聞公布的95年1月1日後核發的建照..
我們是閃掉了..
所以我們『可能』就建照時間點上是閃過去了,
只是使用執照,我們是今年96年7月1日後核發的閃不掉,
這點要再研究一下..

當初在買的時候,我有研究過..二工的事情..
趁現在還沒有交屋..事情都還來得及補救..
不希望交屋後,問題連連..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2 17:59:36 IP:60.250.147.***


我問了代銷公司,有沒有可能把室外陽台申請成
室內的空間..

得到的回覆是不可能,因為跟建蔽率、容積率有關係,

陽台外推的確是不合法,
公務窗口是說,如果真的我們全部的住戶跟建商談..
是可以請建商都不要二工的..
建商更是樂的輕鬆吧?

煩////////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2 15:07:34 IP:60.250.147.***


看了多篇相關文章,發現我們這樣的情況,將來
真的二工後,是一定被拆的耶..

怎麼辦呢?

我們該怎麼自保呢?

當初他們客變的時候,電話孔線裝在陽台的位置,
當初因為想說會變成客廳也沒有請他們修正,
現在這樣子怎麼辦呢??


覺得頭好大喔!

回應者:lmg@ms5.ur      2007-08-02 12:08:29 IP:211.79.43.***
對!生意人的話........ㄧ定要白紙黑字
回應者:deda888      2007-08-02 01:37:26 IP:61.229.151.***


政府果然是一日三變,
二次施工同意書,在買的時候,就已經寫了耶..
如果窗戶還被拆,那事情真的很大條...
建商當然是沒有告訴客戶法律責任啦..房子都還沒有交屋..
出現這種新聞,但是要怎麼舉證呢?

當初我購買的時候有研究過
關於陽台外推的部分,因為我們的建照核發日期比較早,
當時我查過,那時候的建照(95年12月前的樣子)是可以在
不超過兩個外牆的範圍內作窗戶的..這樣不算是陽台外推..
因為我們原本的陽台是內縮在兩牆內的,補平牆面,
不算是 『外推』..

不過,政府想要怎麼管,我們很難講的..
看建商要不要直接在申請使用執照的時候,就把陽台的地方,
申請作每坪的室內空間吧..兩千五百萬跟陽台變成實坪,
不知道那個對建商有利..

記得他們好像有容積率類似的問題..
申報陽台坪數對建商好像是有利的,細節我也不清楚。

覺得我們運氣真好..
剛好百合遇到這個陽台外推必拆
跟淡水要課工地稅..
看起來,後面的案子,會越來越貴..
因為建商的成本越來越高,他們一定會想辦法轉嫁給消費者的。

說不定是有別的案子的去說,
有些建案都打『二次施工』不合法之類種種..
台灣打著二次施工的案子很多..
衝著台灣人喜歡貪小便宜的心態..

看來交屋要很久啦..光這件事情,不知道要用多久?





回應者:city.max      2007-08-01 20:24:40 IP:61.31.170.***
台北縣政府規定今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如果將陽台外推或加裝窗戶的一律視為違建,將優先拆除,目前被縣政府列管的新建案就有7個,建商怎麼因應?相當低調,但如果民眾已經買到這種房子,只能找消保官討回公道。

台北縣的房子有陽台外推的相當多,但7月1日以後領到使用執照的房子,如果把陽台外推或加裝氣密窗,一律視為違建要優先拆除。拆除隊隊長馮兆麟:「今年7月1日(以後)所發的使用執照部分,那本縣的拆除隊將對這一部分,來做一個加強的稽查。」


因此,台北縣幾個新建案不符合規定,而被縣府列管的就有7個,我們實地到其中一個查看,業者強調只是裝修,不是在「二次施工」。建商:「我們不是施工,只是做造型。」


儘管建商辯稱沒違法,但看看外牆已經被噴漆,寫著非常嚴重、嚴重等幾個大字,疑似是被投訴的證劇,但如果民眾已經買到陽台外推或加蓋窗戶的新房子,那麼只能求助消保官去爭取權益。北縣府消保官黃上峰:「所以我們希望說,消費者如果有看到二次施工條款的話,千萬不要接受。」


另外,不少建商會要求民眾簽署「二次施工同意書」,藉機把責任推給消費者,但這種同意書語意模糊,消保官呼籲民眾不要簽,否則等於買到違建屋,而且如果建商沒有告知法律責任義務,最重可處2千5百萬罰款。
回應者:chung920ki      2007-08-01 19:57:11 IP:125.225.149.***
如果建商沒有明確告知 此建案不符合此法律問題 住戶們應該先聯合是否撤簽二次動工的合約再尋求建商或代銷公司責任

否則若為違建已是住戶自行問題 無所謂拆不拆的完的邏輯

回應者:city.max      2007-08-01 19:41:43 IP:61.31.170.***
而且請大家注意是【7月1日】以後申請之使用執照建案,這樣是決對不會像銷售員所講的拆也拆不完的。
回應者:city.max      2007-08-01 19:38:54 IP:61.31.170.***
我剛已打電話給我的銷售員淑娥,告知她這個消息,她告訴我安啦這樣要折也折不完,但我要她能給大家保證嗎?她卻又說不可能。我就明確告訴她這個問題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如果她不能有效解決我們的疑慮,我一定會發動大家來抗爭,她說明天經理會去跟建商開會會提出這問題。
希望大家也能正視這個問題,一定要在還沒付錢之前給建商壓力,未來如果裝潢下去才來拆除,造成的損失將無法計算,而且整棟大樓的外觀也將破壞一起去給代銷公司跟建商壓力

居家情報

材質變化×療癒系豪宅,回家就有... 超實用小宅 吹起流行風 讓人眼睛一亮的「清爽居家」設計

本週熱門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