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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電梯殺人事件
發起人 apple      2006-04-30 16:38:50 IP:220.229.29.***
[轉載]楊梅鎮富豪名宮大廈電梯殺人 住戶全起訴


中國時報 A1/要聞 2005/08/30

楊梅鎮富豪名宮大廈電梯殺人 住戶全起訴 【郭石城/桃園報導】


  楊梅鎮富豪名宮大廈電梯故障不修,附近住戶六歲女童游孟桓至社區玩耍,從電梯門摔落地下三樓不治。桃園地檢署廿九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吳文財等卅九名住戶提起公訴,這是第一起因社區電梯意外,全體住戶遭起訴案例。

  去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四時卅分許,游孟桓與兩位玩伴至社區一樓大廳玩耍,大廳內兩部電梯,面向大廳左邊電梯住戶正常使用,右邊電梯故障沒人修。游孟桓當時不經意往右邊電梯一靠,電梯門竟整片掀開,致其摔落至地下三樓死亡。
  
管委會虛設 電梯沒人修

  檢警根據住戶供詞研判,電梯應係社區沒有警衛管理,宵小行竊配重器,破壞電梯門弓器,致電梯門毫無張力,女童背部靠往電梯門,重心往內傾而摔進廿多公尺深地下三樓底部。
  
事發後女童父親游光輝、姑姑游惠美向社區住戶抗議,但沒人理睬,迄昨天電梯依然沒有修復,只在電梯門口以櫃子頂住、電梯門口加封木條,門口寫上危險等警告字語。據社區住戶表示,因管理費不夠用,還有一部電梯堪用,住戶將就共用一部電梯。

  案經檢察官楊挺宏逐一傳訊住戶,發現社區約長達五年沒收管理費,部分住戶自付的管理費用,依空戶、一樓營業戶及實際住戶,每坪繳交十五、廿、及卅元不等管理費,僅用來支應水電費,管委會名存實亡,公共設施更長年欠缺維護。

建築物安全 住戶都有責

  楊挺宏指出,依建築法規定,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因此管委會即使沒有正常運作,住戶包括區分所有權人、借名買屋、與實際住在大樓內住戶,都應共同負責電梯維修安全。

  楊挺宏偵結認定,吳文財等卅九名住戶,對於該大樓之電梯應注意維修,疏忽未注意維護保養,其中一部故障停止使用,也沒有設置相當警告或防護措施,致女童游孟桓玩耍時,不慎跌落死亡,卅九名住戶都涉及過失致死罪嫌。(相關新聞詳刊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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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2/焦點新聞 2005/08/30

電梯殺人案 遭諷「黑心」住戶超鬱卒 【郭石城/桃園報導】


  六歲女童游孟桓摔落電梯慘死,不僅親人悲慟莫名,富豪名宮住戶也不好受,出入常遭人指指點點,還被親友嘲諷「黑心住戶」。按時繳管理費住戶不平表示:「我們絕不黑心,也希望事件快和解落幕!」

  游孟桓意外摔死,雙親哀慟、一手撫育女孩長大的姑姑游惠美更哭斷腸。父親游光輝萬般悔恨表示,與妻子個性不合離異分居,「妹妹」(指女童)希望父母親復合,為達成妹妹願望,一家人暫搬至楊梅,沒想到妹妹卻魂斷楊梅。

  女兒意外死亡、與妻子復合希望也破滅。游光輝目前在台中工作,每天帶著女兒照片慰藉思念,只要回北部就繞到「殺人電梯」冥思,但迄今未見社區修復這部電梯,只簡單的封閉,他擔心萬一又有幼童玩耍摔落,對社區的冷漠感慨萬千。

  女童姑姑游惠美更是悲憤,女童幾乎是她一手帶大,出事那天是老公生日,女童還高興幫姑丈慶生,沒想到歡樂聲還迴盪屋裡,女童就魂斷電梯。

  游惠美心有所感指出,「妹妹」死不瞑目,每次夢中常見「妹妹」說在裡面好寂寞。時序進入中元,晚間更常看到「妹妹」回家、把玩她最喜歡的玩具,但開口問妹妹,妹妹就不見蹤影。

  家屬悲憤,被冠上「黑心住戶」的富豪名宮住戶同樣不好受。承租戶陳先生說,有次親友打電話問他住那裡,獲知是電梯摔死人的社區,不假思索就消遣他是不繳管理費的黑心住戶,叫他氣得說不出話來。

  陳先生表示,他已住了七、八年,固定繳交管理費,以前一坪卅元,去年出事後改五十元,女童家屬要怪的應是不盡責的管委會及不按時繳交管理費的住戶。

  住戶小葉也不平表示,自從女童摔死電梯傳開後,出入常遭左鄰右舍指指點點,但他絕不是黑心住戶,同樣按時繳交管理費,要怪就應怪管委會,他希望儘快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

  女童家屬要求一百萬元賠償,但住戶經開會原則上達成協議,每戶只願繳交兩萬元尋求和解,迄今只收了了五十六萬元、還有住戶不願繳交,且被害人家屬還沒有收到賠償金,因此檢方逕行偵結起訴。

  被起訴住戶包括:吳文財、吳欣寶、林宴如、吳惠雅、吳瀅、吳瑞榮、呂秀蘭、呂建華、邱黃秀蘭、邱群文、范秋珍、徐金蓮、徐素鵑、張寶淑、許牡丹、陳壬妹、陳林桂英、陳春梅、陳紅壽、陳連將、彭彩鳳、馮美容、黃春妹、黃嫊 、黃寶永、楊黃四妹、葉黃鳳嬌、鄒秋蓮、廖文權、劉月嫦、劉金英、鄭明美、謝玉美、謝亞男、謝長宏、簡志揚、簡志興、簡沈阿銀、簡陳扶美等卅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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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2/焦點新聞 2005/08/30

自掃門前雪 代價沉重 【郭石城/新聞分析】

  富豪名宮大樓「電梯殺人」意外,檢方發出怒吼,依過失致死罪嫌,究辦全體卅九位住戶刑責,對住在都市叢林、只掃門前雪的公寓大廈住戶,極具警惕意義。

  大廈社區住戶繳交管理費天經地義、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公寓大廈修繕管理維護,由區分所有權人負擔費用;建築法也明文規定,建物所有權及使用人負安全維護之責。

  富豪名宮住戶長年不繳管理費,致公共設施欠缺管理,衍生電梯殺人意外,兩者有因果關係,檢方究辦於法有據。

  富豪名宮位於楊梅武營街,十多年前興建,一樓規劃市場攤商,二至八樓為住家,屬住商混合大樓。興建之初曾掀起搶購熱潮,不料交屋後一樓攤商無法吸引人潮,攤位乏人問津,迄今一樓泰半閒置。

  原本響叮噹的富豪名宮因管理不當,聲望從雲端墜入谷底,住戶又欠缺自發警覺,不繳管理費理由一大堆,有的嫌貴、有的表示分攤不公平,有的自稱只走樓梯不坐電梯等,坐令故障電梯殺人慘劇發生。

  住戶的冷漠、自私,致社區公共設施就一個「髒」字能形容,只有各樓層住戶走道、門前,住戶維持乾淨清爽。更諷刺的是,水塔攸關住戶飲水健康,住戶就記得長年按時分攤費用,請專人清洗水塔。

  事件凸顯該社區住戶自掃門前雪,付出代價不只揹負刑責,住得不安全、房價一落千丈,原本住名宮的「富豪」,還被譏諷為「黑心住戶」,實為難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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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A2/焦點新聞 2005/08/31

《短評》殺人電梯與玻璃娃娃 【時報】


  楊梅鎮富豪名宮大廈電梯故障不修,導致六歲女童摔死。前,檢察官以「過失致死」起訴全體住戶。這真是大快人心。我們希望此案能警惕所有「自掃門前雪」,甚至「只掃門內雪」的自私漢。

  電梯殺人之後,富豪名宮大廈的大部分住戶並沒反省,所以連女童家屬要求一百萬元賠償都不答應,而殺人的電梯也仍舊未復。

  這部殺人電梯其實是國人自私民族性的縮影。只要自私、短視的民族性不改,電梯永遠不會修復,也隨時可能再殺人,而且,會殺人的不只電梯,黑暗的公寓樓梯、失修的社區泳池也都可能人。

  電梯為何不修復?原因很簡單,它是「公」的,三個和尚沒水喝,沒住戶會自找麻煩攬事幹。萬一真有住戶「雞婆」,他絕對會氣死。因為二樓會說:「我走樓梯就好了!」三、四樓會說:「低樓層應分攤少一點。」六、七樓則堅持平均分攤。就這樣,殺人電梯就出現了。

  我們認為,只有「社區意識」、「公民社會」成熟,殺人電梯才會消失。檢察官的起訴應該也是同樣的用心。

  不久前,玻璃娃娃家屬控告幫助卻意外的摔死玻璃娃娃的學,結果法官判助人的同學賠三百萬元;而女兒被殺人電梯摔死的親,只求償一百萬元卻不可得。比較這兩案,我們不禁要問:什麼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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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218.167.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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