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公佈欄 》 |
以「不動產租賃業」經營+福華長春苑,酒店式公寓的確無法可管+南投縣目前已有合法的民宿四百多家,另有一百多家正在申請立 |
發起人: tom9 - 2010-05-07 09:40:18 - IP 59.115.224.*** |
類別:申請表格 |
案號: |
相關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asio/article?mid=2594&prev=-1&next=2593 建築法、房屋稅 立案經營兩大難關 2010-05-07 中國時報 【廖肇祥/南投報導】 http://tw. 南投縣目前已有合法的民宿四百多家,另有一百多家正在申請立案,除了少數休閒農業園區或生態園區,多數處於單打獨鬥的狀態。業者指出,申請人遇到最大的困難在於建築物管理規定,部分既成建物須拆房間才能過關。對此南投縣政府觀光處指出,縣府已建議變通做法,盡力輔導讓業主早日取得執照。 南投縣政府觀光處管理科長張世昌指出,民宿申請者無法過關的因素中,有高達九成是不符合建築法令規定,包括房間數、房間面積不符規定,業者反應多出房間須打掉才能符合規定部分,可立下切結書,證明多出房間用作公共用途,而非住宿收費,縣府針對民宿申請案設置單一窗口,並擬定「民宿申請標準流程」,盡量簡化業主申請流程。 http://tw. 另有業者反應農舍不須繳納房屋稅,一旦變更為民宿後,改以營業建物標準作為房屋稅稅捐計算基礎,很多農民的民宿是兼營,一個月恐怕收不到兩次客人,稽徵人員並未考量民宿實際收入,卻課徵一整年的稅,相當不公平。 許多業者單打獨鬥,面對一堆法令的問題,盼望政府能整合民宿協會,以利資源分享與訊息交換。 http://tw. 張世昌指出,有關民宿課徵房屋稅的部分,各縣市都有一樣的情形,這屬於稅捐機關的權責,縣府會代為反應業者心聲。至於民宿協會整合的問題,因協會屬於民間社團,政府若單獨輔導一家,恐有圖利他人之嫌,整合部分,最好還是由民間發動較為適宜。 ------------------------------------------ 福華酒店式公寓 遭批鑽法漏洞 2010-05-07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酒店式公寓」到底誰來管?台北市議員質疑知名的福華旅館集團擅改隔間未送審,意外揪出介於旅館業與不動產租賃業相關法律規定中灰色地帶的「酒店式公寓」;對於議員的質疑,業者強調,僅進行內部裝修,並未更改隔間,也願配合相關單位稽查。 市議員秦儷舫本質疑建物更改內部隔間,建築師簽證不實,會勘時還意外發現福華飯店旗下「福華長春苑」,從外觀到內部設施明明就是飯店,亦接受旅客入住,卻以「集合住宅」、「不動產租賃業」登記,企圖規避法條,因主打高收入客層,每月租金約五到九萬元。 http://tw. 登記租賃經營飯店 法規管不到 福華飯店公關室經理徐家瑜無奈表示,嚴格說來,他們是「酒店式公寓」,長期出租給住客,但設備與管理比照飯店,由於與房客間是簽訂租屋契約,加上使用登記為集合住宅,便依現有法規,以「不動產租賃業」經營。 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長沈永華坦承,「酒店式公寓的確無法可管」,他說,酒店式公寓與現今流行的日租型套房一樣,雖經營型態類似旅館,卻不適用旅館業管理規則,觀傳局就算想管,也於法無據。 http://tw. 但沈永華強調,觀傳局仍將請相關處室,針對福華長春苑的建物管理、室內裝修、公共安全、繳稅狀況等,進行稽查。 議員質疑裝修不實 市府將稽查 徐家瑜說,酒店式公寓在國外行之有年,受限於國內無相關法條,福華長春苑雖以不動產租賃業登記,消防公安標準較飯店低,但每年仍配合相關單位進行申報,並投保公共意外險。 秦儷舫並質疑,「福華長春苑」更改內部隔間,卻與送審施工圖不符,質疑建築師簽證不實,主管的建築管理處更未盡監督之責。 http://tw. 對此,建管處技正虞積學說,將於十日會同消防、觀傳等局前往稽查。徐家瑜則表示,該處自九十三年至今,僅進行內部裝修,並未更改隔間,將配合相關單位合法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