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區公佈欄 》 |
公立教職員月退金改85制+過去是俗稱的「75制」+未來公立學校教職員想要領取月退休金,要比現制多出5年到10年的時間。 |
發起人: tom9 - 2010-05-06 19:54:29 - IP 59.115.224.*** |
類別:申請表格 |
案號: |
相關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asio/ 政院通過 公立教職員月退金改85制 【聯合晚報╱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2010.05.06 02:37 pm http://tw. 這次修正案新增,配合學校停辦或合併、組織變更,依法令辦理精簡者,若未符合退休條件者,只要任滿20年以上、任滿10年以上且年滿50歲,或任本職務年功薪最高級滿3年,都可准許自願退休。 http://tw.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修正草案,過去公立學校教職員只要年滿50歲,任滿25年,就可領月退休金,也就是俗稱的「75制」(即「退休年齡」加上「工作年資」,為領取月退休金的門檻),未來將改為須年滿60歲,任滿25年,或者是年滿55歲,任滿30年,變成「85制」才能領取月退休金。 http://tw. 換言之,一旦修法通過後,未來公立學校教職員想要領取月退休金,要比現制多出5年到10年的時間。 現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這次修正後改名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並且與已送立法院審議的「公務人員退休法」接軌,讓公務人員和公立學校教職員均採「85制」。 http://tw. 根據現行條文規定,公立學校教職員任職5年以上,且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就可申請退休。但若任滿25年後想請領月退休金,新修正後的草案規定,須年滿60歲,或者是任職滿30年且年滿55歲才可請領,即一般俗稱「85」制。 http://tw. 此外,退休金給付方式也加以限縮,除了保留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兼領二分之一的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的月退休金外。原條文規定兼領三分之一的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的月退休金,以及兼領四分一之一次退休金與四分之三的月退休金,由於請領比例偏低,這次予以刪除。 http://tw. 草案刪除55歲自願退休加發5個基數一次退休金,以及辦理延長服務者不得擇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的相關規定。若是將來在立法院順利通過後,預計從明年2月1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