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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第一屆管委會第十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各住戶預繳半年管理費已試算完成,請自行參酌應退款明細表內容(公佈於大廳公佈欄)。
三、退款方式:以支票退款。
四、退款時間:八月底前每週日(8/16、8/23、8/30)上午10:00~12:00於哲里社區會議室。
五、退款流程:身份證核對→簽收→領取支票。
六、未能於上述時間辦理退款者,另與管理中心聯絡於九月以後辦理。
七、住戶如有疑問,請至管理中心洽詢。
註.
1.退費以六月卅日(含)以前交屋者。
2.提醒尚未交屋之住戶:七月一日(含)以後交屋者建商僅能收取公共基金(1/1.5萬),不得再向承購戶收取預收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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