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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時間:106年7月8日19:00時
開會地點: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一路一段99巷17號2F會議室
主 持 人:葉學承
出席人員:葉學承、蔡登堯、黃仲平、江俊朋
列席人員:
記 錄:蔣俊豪
壹、主席報告:
非常感謝各位委員撥冗參加本次會議,現在出席委員已達法定人數,本人宣
布會議開始,請各位委員就各議題開始討論。
貳、討論議題:
ㄧ、 保全公司換約討論(合約於106年7月31日到期)。
說明:原合約廠商怡佑佳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新合約每月調漲新台幣參仟元整,報
價為每月新台幣玖萬捌仟元整(未稅)。
決議:經向其它保全公司詢價後,原合約廠商仍為最低價,出席委員無異議通
過由怡佑佳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承接本社區管理業務,簽約一年。
二、 機電消防合約續約討論(合約於106月8月31日到期)。
說明:機電消防維護廠商合約到期後依原價再續約一年,為配合保全合約到期
日,調整為續約十一個月。
決議: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通過育鼎消防工程行依原價續約十一個月。
三、 中元普渡儀式舉辦時間討論。
決議:於106年9月3日(星期日)下午15:00時於社區大門前舉辦中元普渡,
供品經費比照往年標準新台幣參仟元整。
四、 中秋節二樓露台開放使用辦法討論。
決議:為因應中秋節,106年9月30日∼10月4日(使用時間為17:00∼22:00)
期間二樓露臺開放住戶作烤肉活動使用,欲使用之住戶可至管理室登記,
無需另外收費,但使用完後應將環境整理乾淨並回復原狀。烤肉時須使用
烤肉架,不可將炭火直接放置地板上,如未按規定導致地板磁磚毀損,需
照價賠償。
參、臨時動議:
一、住戶反映車輛停放於社區停車場遭上方漏水波及導致車輛毀損,要求管委會
代為向建商求償。
決議:該漏水處非管委會維護不善導致,且管委會並非車輛所有權人,無法代位
求償。管委會僅能協助通知建商與車輛所有權人協調後續賠償事宜,如建
商無回應,建議住戶可依循法律途徑解決。
二、 住戶反映寵物進出社區應依社區寵物管理辦法規定使用牽繩或容器攜帶。
決議:請總幹事公告宣導。
三、 住戶反映菸味於管道間流竄。
決議:請總幹事公告宣導本社區為集合式住宅,社區浴室通風管道都有相通,住
戶應避免在浴室或廁所內吸菸,以免浴室排風扇排到隔壁或樓上鄰居。
肆、 散會。 |